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