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秋生啊秋生,你惹了大麻烦了!

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