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苏洛坐在床沿捶打着自己的双腿,喃喃自语:“跑了一天,骨头架子都快散架了!”
窗外忽的闪过一个黑影,那黑影掀了窗棱子,动作轻熟,翻进屋来。
柳苏洛看着一屁股坐在她跟前的汐雪,皱了皱眉头:“大半夜的不睡觉,又翻我窗子做什么?”
“想你了呗!”汐雪一身男儿装束,笑得吊儿郎当,活脱脱一个不学好的纨绔子弟。
“我有什么可想的?”
“你明天就要随你家二小姐去往江南了,怎么还不想见我最后一面?”
柳苏洛勾了勾唇,笑道:“不想。”
汐雪撇嘴,白眼,从怀里掏出一把做工精致的匕首,递给柳苏洛:“喏,这个送你,带在身上防身用。”
柳苏洛脱了鞋子盘腿坐在床上,没有正眼看汐雪:“不必了,我只是个陪嫁丫鬟,还能被人吃了不成?”
“说不定你就被那烈北辰给吃了!”汐雪随手一扔,就把匕首扔在了床上,“我可听说了,那烈北辰在战场上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自打残废以后,脾气就更古怪了,阴晴不定,说不定还真在府里架了口大锅子,专煮人肉吃!”
这丫头,不去编故事做说书先生可真是可惜了。
柳苏洛笑着摇了摇头。
关于烈北辰的传言她也略知一二,曾经战功赫赫的名将,一夕之间被敌人废了双腿,自此交了兵权,移居江南养伤。
听说因为杀人太多,身上的戾气太重,导致面部扭曲,丑陋不堪,偏偏还脾气不好,若不是这次圣上赐婚,恐怕是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了。
柳苏洛含笑看着汐雪,直看的汐雪心里发毛:“你别这样看着我,你一这样看我,准没好事!”
柳苏洛点了点头:“不愧是一起要过饭的,你倒是知我心!”
柳苏洛拿起躺在身边的匕首打量:“既然你这么担心我,就随我一起去江南呗!”
汐雪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洛大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汐雪在这陈王都家大业大,若去了江南,岂不要举家搬迁?那都好比候鸟迁徙了!不去,麻烦!”
“一个要饭的,什么家大业大?就王都城外几座破庙你还舍不得了?”
汐雪捂着胸口,气急:“你忘本啊!真是忘本!”
柳苏洛把匕首拿在手里把玩,她怎么会忘本。
遇见赫清婉之前,若不是得亏了汐雪处处帮着她,护着她,她哪能活到今日?
汐雪自小就在陈王都城内乞讨,因有缘认识了一个江湖侠客,教了她些本事,有了些三脚猫的功夫,也算是在这陈王都的一众乞丐中有些威望。众人都叫她“雪爷”,而唤小小年纪的她——洛大姐。
说实话,她着实不喜欢这个称呼。
认识赫清婉之前,汐雪常带着她从一个破庙搬到另一个破庙。
汐雪说,这样才能让一众乞丐觉着她的宅子之多,地皮之广,本领之大,才会心甘情愿地前来归顺,以此不断壮大自己的队伍
柳苏洛曾经一度对此感到无语。
如今汐雪确实做到了,陈王都城内,甚至是城郊外,但凡是个乞丐,就不会不知道“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