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包括倒霉的孙旂)合族被诛、赵王伦被赐死,消息传到琼苑,绿珠即捧出一大叠地契,对何天说道:
“郎君践诺,受石公之嘱,妾转呈是物,请郎君赏收!”
何天虽已有心理准备,但细看时,还是深感震撼。
这一大叠地契,是石崇散布各地的田庄。
说“散布”,其实不大准确,这些田庄的分布,是有明显规律的:全部分布在洛水、伊水、谷水这三水之滨。
由东而西数过来,包括——
洛水之滨的成皋、偃师、河南、宜阳、卢氏。
伊水之滨的伊阙、新城、陆浑。
谷水之滨的硖石、新安。
以及洛阳。
伊水在洛水南,谷水在洛水北,都算是洛水的支流,三水会于洛阳、偃师之间,北入黄河。
上述十一地,以及三条河流,皆在司州境内;而除了宜阳、卢氏,其余九地,皆在河南郡境内。
也即是说:畿辅。
石崇择上述十一地占田、买田,最重要的原因,两个:
其一,土地肥沃,水量充沛,便于灌溉。
其二,运输便利。所产粮食,走水路,船运至金谷园,加工之后,即入洛阳市场,进行发售。
这些田庄,面积几何,仓促之间,何天不能细算,但总有数万亩之钜!
石崇数十年经营,建起了一个庞大的、惊人的粮业帝国。
如果他高兴,绝对有能力操纵洛阳的粮价。
不过,穿越三年有半,何天感觉,元康四年之前,洛阳的粮价,大致平稳,基本上,应该没有居奇的事情。
除了“炫富”,别的方面,石崇是懂事的。
元康四年伊始,粮价开始走高,除了春播的因素,应该也有石崇被族,金谷园的出品,暂时中断,以致供应不足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