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女子过早结婚生孩子的坏处

李世民听了,深以为然,他正想说话,李元景赶紧接口说:

“陛下、李大人,关于成婚年龄,我正准备给陛下上一道奏折。

现在大唐年轻人结婚年龄太小,十三四岁正是长身体的年龄,身体还没有长好,过早结婚,对身体很不好。

大唐女子,很多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和结婚、生育过早有很大关系。

一个家庭,女主人过早去世,对家庭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所以我建议陛下下一道诏令,女子十六岁之前不准结婚,即使结婚了也不准同房。”

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听了很是震惊:

大唐女子,不都是十三四岁就出嫁了吗?

没有谁说过出嫁过早对身体不好,会令女子过早去世啊?

在大唐,女子到了十六七岁还嫁不出去,那就成了老姑娘了。

甚至大唐有些地方官府还规定,女子到了十八、二十岁还没有嫁不出去,那就会对她的父母进行惩罚,或者由官府强行配人,把她嫁出去。

杜如晦看了看李世民说:

“陛下,赵王说的这一点很重要,我们要做一个调查统计。

从隋朝末年到大唐平定各地叛乱,这中间经过了无数场战争,人口急剧减少,为了恢复人口,我们一直鼓励妇女早嫁、早生育,可如果女子嫁得太早、生育太早,对身体伤害太大,她们太早去世,那对大唐既不是好事、对死去女子的家庭更是灾难。”

李世民说:

“明天就派人调查,看看女子过早死去是不是和出嫁过早、生育孩子过早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