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官府严禁屠杀耕牛吃肉,而当时人们养猪,还不知道要把猪在小时候阉割了,长大肉才好吃,并且大唐用猪肉做菜都是用水煮的,因此猪肉又腥又骚,味道很差,非常难吃。
又因为猪不管什么肮脏的东西都吃,人们看了就觉得恶心,都认为猪肉是贱肉,所以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不吃猪肉。
因此这个时代,人们吃的最多的就是羊肉。
春绮之所以说在长安城买不到羊肉,还是因为王府没有钱。
当然李元景也不说破,看春绮这一群侍女围在自己周围诚惶诚恐的样子,如果自己说春绮说谎,那就又会吓到这些侍女。
李元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子肉,用嘴一咬,他差点又“噗”地吐出来:
这兔子肉做得太难吃了!
这兔子肉不是炒的,而是用水煮的,并且里边没有油水,也没有辣椒,吃起来一股腥怪味儿。
李元景特别喜欢吃辣椒,每一顿饭都要吃辣椒,几乎称得上是无辣不欢,这白水煮兔子肉,实在难以下咽。
但李元景怕再惊到这几个侍女,就竭力忍住兔子肉的腥怪味儿,闭着眼睛把这兔子肉咽了下去。
李元景又夹了一筷头芹菜,吃到嘴里品了一下味儿,依然是水煮的,寡淡无味得很。
这时候李元景想起来了,在唐朝,没有平底铁锅,人们做饭用的是陶制、或者铜制的鼎、釜、锅,做的饭菜都是用这鼎、釜、锅煮的,根本没有炒的方法。
这时也还没有榨油技术,并且油料很少,人们做饭时就把芝麻等捣碎,放入锅中充当油品。
就这饭食、茶水,日子可怎么过?
李元景稍微吃了一点,就放下了筷子。
要想办法把饭菜做得好吃一点、炒些茶叶泡茶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