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的仁属于正,中规中矩,但第二句直接抛出“殉葬就是在挖人族的根基”,则有些“邪”与“急”,下面一旦不能自圆其说,那整篇经义必然降等。
方运在没写之前,原本还有些心惊肉跳,但在书写完两句后,反而平静下来。
第二句若在后文无法诠释,自然是“邪”是“急”,但若诠释的好,便是“全”是“伟”。
方运已然想明白,第二句以荀子的“名分使群”圣道理念为引,进一步阐述社会分工问题,本质上就是说目前人族的人力不足,但却往后世的生产力等方面靠拢,截取部分先进的理念,与圣元大陆思想融合。
破题之后,方运直指秦穆公杀三良之事乃是暴虐,然后按照自己总结的结构来书写这篇经义,该引用众圣原话的时候引用,该用事实论据的时候用事实论据,最后用最正统的儒家思想来证明殉葬乃恶礼,而恶礼必须要废除!
在这篇经义中,方运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来阐述殉葬带来的后果,直指问题核心,犀利程度远超之前任何反对殉葬的言论。
不过,方运把后世的语言稍加改变,并不提其中的核心,只说“猜想”而不言“道理”。
方运实则在用更清晰更细致的语言和道理来解释圣元大陆的思想,这种行为,便是注。
在书写这篇经义的时候,方运想起后世著名的一句话。
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此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只不过,方运自知文位很低,真要作注怕是会被圣道力量反噬,所以用词极为小心。
待方运写完这篇废除殉葬恶礼的经义之后,只觉一股莫大的力量自纸上升腾。
方运感觉到,其中蕴含的才气可能还不如那篇《水调歌头》,但其浩瀚充沛之感却远胜任何诗词。
不过,一道更加伟岸无量的力量压了下来,掩盖此文的所有异象。
经义不比其他,哪怕方运处处小心,既然提到“废除恶礼”否定商周礼仪,而且道理清晰,在众圣作出批示之前,这篇经义就不得对外发表,由圣庙主动压下。
且不说其他后果,单说出现声传百里乃至千里,引发思想混乱,就可能导致一些读书人文胆炸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