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杜变道。
褚红棉道:“那好,如果你赢了我们军中骑术最好的一名兄弟,你就可以去和厉芊芊赛马了。否则我要立刻带走小观音,让他丢下一切加入狼军,你的事情我就不管了,自己去收拾残局。”
“是。”杜变道。
“那好,来挑选战马吧。”褚红棉道。
……
在杜变面前,有三匹骏马可以选择,虽然谈不上是千里马,但已经是狼军中最好的战马了。
左边是一匹枣红马,中间是一匹灰马,右边是一匹黑色骏马。
杜变挑中了中间的那一匹灰马,这不是最强的,反而而是最弱的,左边那一匹枣红马才是最强的。
“为何不挑最强的战马?”褚红棉道。
“现在还不是真正的生死比赛,所以挑选更差的马才能检验出真实水准。”杜变道。
褚红棉点了点头。
狼军的一名骑兵百户狼丹出列,他是斥候兵,骑术非常之高超,十几年来有一半时间都和战马同吃同睡,在马背上如同在平地一样,别说在马背上吃饭躲避箭矢,就算翻跟头都没有问题。
而且,他还是战马最好的朋友,对马儿的习性了如指掌,简直就是一个马痴,到现在都没有成家,一辈子都打算和战马过了。
果然,这位狼丹过来之后,三匹骏马都欢快地吟唱着,迈着蹄子迎接上去,然后用大脑袋亲热地磨蹭他的胸口,就如同看到亲人一般。
“这就是我们狼军中骑术最好的。”褚红棉道:“狼丹你告诉我,之前的赛马你赢了几场,输了几场?”
狼丹抚摸着左边黑色骏马的鬃毛,道:“赢了三十八场,输了两场,其中一场就是代表安隆土司府输给了厉芊芊,和她的差距非常之大,那的汗血宝马太有灵气了,而且她是骑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