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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他自己写的,纹身师画上去的。纹的时候,纹身师还称赞他的字好看。

其实当初他就是一时冲动,想在自己身上留点和叶暮想相关的东西。至少想他的时候,一眼就能看到。却没想到,这红色的字母和叶暮想的在他锁骨处留下的牙印意外搭配。

全都是傅朝思喜爱的样子。

昨晚为了陪傅朝思,叶暮想十二点多才睡下。好在他平时觉并不多,第二天上午的比赛,倒是没造成什么影响。

本次作文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场,第二天上午进行初赛,前十名选手进入第三天的决赛。

初赛是一道命题作文,以《思》为题,写一篇一千字的作文。

叶暮想和傅朝思不同,虽然他更偏爱理科,但没有一科是他软肋。即使高一未分班时,他的文科成绩也非常优秀,特别是作文,写得自有一派。

当叶暮想写完最后一个字时,他放下笔,低头看了眼时间,起身交卷。

下午没什么安排,叶暮想在附近的餐厅随便点了点吃的,算着傅朝思中午放学的时间,回到酒店。

刷开房卡进门,竟发现屋内拉着窗帘,酒店的窗帘遮光效果很好,屋内漆黑一片。

叶暮想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窗帘明明是拉开的。大概是酒店服务生收拾房间是拉上的,他没再细想,抬手寻找屋内开关。

灯还未打开,却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

温热的手心不安分地徘徊于他的腰腹,耳廓传来的轻声鼻息惹得他心跳莫名加速。

这个怀抱太过熟悉,灯也顾不上开,叶暮想立刻转过身,阴暗的环境下看不清对方的五官,“你怎么来…唔”

叶暮想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的热吻占据了空间,

“想你了,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