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铎所部的奖励方式比较随意,不像朱皇帝那边,已经有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的制度是需要强大的财力做保证的,要不然也实现不了啊!
所以每次打仗之前,都需要发布一下奖励的标准。
而多铎手头没什么钱,当然就发不出奖金,而且也不能给下面的人太多的官爵。官爵没有俸禄,也没实职,那就是空头的,给出去管什么用?不过多铎有的是土地!关外人少地多,土地要多少都有。
所以土地一直是多铎奖励部下的标的。
不过,大清国的土地是“皇有的”,授出的只是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只可以继承,不能以继承之外的其他形式转让,而且继承人必须是男性。因为有资格得到授田的人都是可以承担兵役的旗丁!
授给旗丁的土地,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田租,但是得到授田的旗丁本人或是他的儿子必须承担相应的兵役——多铎这里的兵役可不仅是出个人那么简单,还得负担行装、甲械、马匹和一定数量的口粮。
这可是一大笔开销啊!虽然多铎会根据战争规模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和自己的财政状况给予下面一定的补助(称行装银),但是十补九不足是肯定的。不足的部分,就得通过经营土地获得了。
而经营土地就需要劳动力了!
所以光给土地,下面的人也没劲儿……没有劳动力啊!开垦50亩土地得费多少气力?没有人去劳动,就是一块荒地。
因此多铎给下面的第二个奖励标的就是包衣奴才,或者说是农奴,或者说是佃户。
在多铎这边,包衣奴才和佃户其实是一回事儿……因为多铎为了扩充兵源,放开了招募旗人,只要是自愿出关并且愿意给多太叔当兵的,都是旗人了。所以旗人大爷的成色也不大足了。
而不愿意当兵,也不愿意承担镶绿旗税银和工匠役的(出关的商人和工匠都被划入了镶绿旗),那就只有租种土地了——他们这些人在编制上就是包衣奴才了。
租谁家的土地,就是谁家的包衣,包衣奴才的义务就是纳租,理论上,妻女是不用去伺候主子的……此外,地租多少也不是“主子”说了算,而是多铎的小朝廷规定的,不能太高,要不然没有人愿意出关奴才了。也不能太低,要不然主子就亏了。
另外,包衣奴才不一定是“私有”的,也有“公有”包衣,也就是租种公地,向多铎的官府交租。
总的来说,关外包衣的生活还是过得去的,只是没有自由(除了镶绿,其他的旗人也没自由),“主奴关系”(其实就是承租土地的关系)一旦确立,就只有两种方式可以合法解除,一是死亡(包衣如果还有儿子,那儿子接着当包衣);二是军功晋升。
包衣也可以从军当兵,也可以获得立功。立功之后,也一样能得到土地和包衣。而包衣在得到包衣后,就会被顶替。也就是由自己得到的包衣顶替自己去给主子种地,而自己就是旗人老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