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举人都存着这样消极的心思,还是有一些人从进入考棚后开始就两耳不闻棚外事儿,打起全部精神在应付考试的。
朱慈烺的大师兄郑森就其中一个!他参加这次恩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中进士……凭本事考上一个进士!没错,他是有本事的!虽然他的八股文章不怎么好,但是他知道怎么收商税和关税啊!
他对这事儿特别有研究,知道日本国是怎么抽税的,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又是怎么抽税的,也知道他爸爸郑芝龙是怎么在海上拦路收钱的。
所以他直接在考卷上写了一大堆具体的抽税办法。
对于关税,他的办法就是从“船”不从“货”。
也就是说,税务人员不管商人运什么货,只管有几条船,有几辆车,船有多长多宽多高,然后就根据数量和尺寸收钱。
而为了方便收取关税,朝廷还应该设立江口(上海)、宁波、泉州、广州、登州等五处通商口岸,进行集中贸易。
另外,还应该在长江、运河和其它具有一定通行能力的河道上设立税关,对过往船只征收过税。过关税的征收办法也和海关税一样,从船不从货,不过税率应该比海关税低。
在关税之外,郑森还提出了“专卖”和“市税”两个概念。
其中专卖主要是盐和酒。现在盐业专卖已经开始了,在淮扬四盐总后,朱慈烺又在崇祯十七年底对鲁盐、浙盐、闽盐和粤盐的专卖权进行了发包——山东、浙江、福建、广东都有盐场,不过规模不能和淮盐相比。所以专卖权的价值也比较低,不过四省盐业一年上缴的盐税总额超过三百万两是毫无问题的。
其中鲁盐专卖所得的60万两全部由七省总督史可法支配,浙盐、闽盐、粤盐的收入则全部上缴户部(存入户部在盐商银行的账户)。所以从崇祯十八年开始,大明朝廷的盐税收入将能达到840万两,真是财源滚滚啊!
如果酒业专卖能够顺利推行,大明朝廷又能多一条非常宽阔的财路!
市税则是在各地的城市和大型市镇中开征商税,具体又可以分成“过税”和“住税”。
所谓过税,就是在重要的路口和河口设卡收税,对过往的车辆、船只和商人抽取较低的税款,不必收银,铜钱、粮食亦可。
住税则是对城市和城镇内的商铺工坊收税,按照商铺、工坊的面积以及各处的实际情况开征。
在郑森的建议中,和盐业专卖税、南北洋特许税、内外关税等三大税不同,酒业专卖税和市税这类收起来比较繁杂的商税应该是“地方税”。也就是有省、府(州)、县负责收取,然后再和朝廷分成——除了几个大都市和口岸,朝廷也不指望从这里面收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