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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李牧正在吃晚饭。

他与翠莲相见的地方,是齐州城的‘富人区’。翠莲当然不是住那里的,带着李牧兜兜转转,来到了一个街坊。此处住户也不多,房屋也显得破败,倒也有好处,住在这里的都是穷苦的百姓,兵痞也不会想着抢这里。居民百姓大多都是走动频繁的亲戚,若非这一阶段城中不安宁,这一带真可以称得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

因为全是同一家族的人,基本上已是自成一个小生活圈子。

菜肴很简单,两道野菜,一炖一酱,另外两道菜,则是家鸡一只、肥鱼一尾,配上一壶民间自酿的野酒。这已经是翠莲能在这里搞到的最好的吃食了,花了二百多文,李牧去茅厕的时候正赶上送菜的过来,偷听到的。

但刚刚翠莲给他报账的时候,却是一两银子。李牧心中觉得有趣,但也没戳穿她。

菜不甚丰盛,但意外的,翠莲的手艺还不错。李牧自打入了长安城,吃的、用的,无不是最好的。吃惯了山珍海味,忽然吃点‘粗茶淡饭’倒也有一些别样的风味。尤其是翠莲原本就做好的酱菜,当真下饭的很。李牧就着酱菜,就吃了两碗饭。

翠莲见他吃得开心,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她其实知道,自己多报账的事情,给李牧听见了。只是李牧没提,她自然也不会自己揭短。现在看李牧吃得高兴,也没提的意思,才稍稍安心,看来这位恩客,性格还算宽仁。只要晚上再伺候好了,多哄出点钱来,应该不成问题。

如果能勾搭上这位小公子,那——

翠莲心中一动,借着油灯的光亮,偷瞄向李牧。不得不说,李牧的模样,神魂合一之后,已经提升了很多。虽然乍看上去,没有那么很明显的帅,但是越看越觉得耐看,翠莲姑娘心中的小鹿乱撞了起来。

她拿起酒壶,贴身过来,挨着李牧的胳膊蹭了一下,为他斟满酒杯,腻声道:“看公子年岁不大,怎么一个人出门了?又来找奴奴——莫不是跟家中娇妻闹了别扭,出来躲清静了不成么?”

这话,便是一个很明显的试探了。如果李牧顺着话说下去,自然可知道他是不是家中已经有了妻子。

做这一行的,不怕恩客有妻子。有妻子的好办,男人都是一样,家中有个正经的,就想换换口味,在外面来个不正经的。而翠莲也有自知之明,她的出身的过往,已经注定做不了大户人家的少奶奶,只能以色娱人,做个外宅外室。所以有妻子的,对她们有利。而没妻子的,则没啥搞头了。

这话要怎么答?

李牧心念一动,叹了口气,道:“你可真是好眼力,实不相瞒,我也算是一个大户人家出身。只因家里给安排了一个没见过面的世交女儿,心里不愿意,这才跑出来了。我今天特意去打听过了,那位姑娘姿色甚是平庸,我可不喜欢。但是没辙,家里安排了,总得接受吧?”

还没娶亲,却已经定了亲。虽然不是非常有利,但也不是没搞头。翠莲混迹‘富人区’摆摊,对这些富家子弟的事情还是有点了解的,他们娶妻大多由不得自己。必须要符合家族利益,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不过,他们要纳妾也容易的很,所以才有娶妻娶德、纳妾纳色的说法。大部分世家子也会接受这种“妥协”的条件。

如果自己能把这小公子勾搭上,成为他成亲之前就受宠的妾、养在外头,这样即便他成了亲,自己也少不了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