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牧此举,却招致了商贾们的不满。商贾作为东家,平日里雇工,肯定是能少花不愿意多花的。以前他们雇人搬货,心情好时,能给个五七十文不管饭,心情不好时,给几个馒头都打发了。更多的时候,是给米。两升米雇一个人出一天工,都算是良心价了。洛阳的米价是三钱一斗。换算下来,一个壮小伙一天的工钱,还不到六十文钱。
工钱给得这么低了,还不包伙食,干活的人吃得多,一升米能够吃算不错,一天下来,也就多挣出一个人的口粮,家里若是有老婆孩儿,俩人得喝粥才吃得饱。
而李牧给的八十文,够娘俩吃饱还有余钱,干活的人也不傻,自然是都跑到李牧这边干活,没人给他们干活了。
生意不能不做,价钱给低了雇不到人,就得提高工钱。但就算是提到了与李牧同样的价格,这些劳力也不愿意给他们干活。倒不是跟钱过不去,而是这些商人为了省钱,不肯雇长工,都是短工,而李牧那边修路,一干就是几个月。若是为了这几天短工,丢了那边的位置,怎么算都是得不偿失。
商人们气呀,不得不把价钱提到了百文一天,这样才勉强雇佣到人手。这会儿,有从长安回来的商人带来消息,说李牧在长安的时候,给的工钱都是一百文最低,偶尔还有一百三十文,甚至三百文一天的。商人们如获至宝,赶紧把消息散布出去,企图引起众怒,让工人们罢工。也让李牧加钱出血,自己不痛快了,也不能让他逍遥。
算盘打得挺好,但却没有什么用。李牧收到风声后,第二天就在工地立了一块告示,详细解释了工钱是如何定的。言简意赅,没有绕弯子的废话。工钱定在八十文的原因有三,一是修路的预算有限,高于八十文预算便会超支。二是,八十文已经超过了洛阳城的普遍工钱,这个价格不低。第三,为何比长安城低二十文,原因在于两地物价。长安城粮价贵,给了太低,养活不了家小。而洛阳城四通八达,粮价稳定,八十文除了吃饭还有的剩,在这方面两地实际是一样的。至于那些挣一百三十文、三百文的,那是因为人家有技术,不是力工而是技工,工钱多是应当的,没有可比性。
告示结尾明确表示,工钱是不会再提升了,就是这个标准。若是有人心里觉得不划算,可以结算了工钱走人。哪里给的钱多去哪里干活,天经地义,也不必顾念着面皮不好意思。
李牧这样的解释,并不能算是完美,说到底还是比长安那边少了二十文。但李牧说得坦诚,而且也没半点强迫的意思,反倒是把皮球推给了工人们。是走?是留?走了,每日八十文带两顿饭的活儿就没了,在家待着可是啥也没有。那些商人,也不可能每天都有活,他们还是短工。而且侯爷说得明白,这活儿可不是给他自己干的,是朝廷的活儿。朝廷的活儿,那就是徭役,徭役是没钱的,侯爷没把这当成徭役派发,而是雇工干,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再要求多了,可就是给脸不要找抽了。
要真是给侯爷逼急了,一个令下来,征发徭役不也得干么?
这样一想,心里头也没啥不忿了。只有少数几个走的,李牧也的确没拦着,结算了工钱打发了。留下来的人,该干活的还是干活,工程进度一点儿也没耽误。
……
刚来到洛阳,一大堆的事儿都等着李牧主持,他自是不可能总待在驰道的工地上。盯了几天,顺过了架,他便把事情交给了公孙康,本来这也是他的活儿。
马周是在李牧八百里传信后的第三天赶过来的,算算时间,他几乎是收到了旨意,立刻就收拾行囊出发了。李牧本以为他会有些不忿,毕竟他现在算是李世民跟前的一个小红人儿了,在御前行走,常常能见到皇帝,保不住哪天一句话说对了,龙颜大悦就进了三省,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但见了面之后,看马周的态度,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气。李牧交代给他的事儿,他也都非常认真地做着,这让李牧非常高兴,偶尔出门也会带着他。
但俩人的脾气秉性,还不是很合。所以李牧对他,除了公事之外,几乎也不怎么闲聊私事。
魏璎珞来得稍晚一点,她在宫中做女官,事务繁杂,而且她颇得长孙皇后喜爱,若不是李世民坚持让她去李牧那儿,长孙皇后未必舍得这么个得力的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