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关系呀。”李牧挺起胸膛,整个人散发出强大的自信:“等我的交易市场建起来,全天下的商贾,都要看我的眼色,长安城有内务府,洛阳城有交易市场,再加上无孔不入的厂卫,继嗣堂收他们多少钱,我少要一倍。继嗣堂能给这些商贾的,我全都能给。继嗣堂不能给的,在朝廷的支持下,我还可以给。等到了那一天……”
李牧深呼吸了一下,轻轻闭上了眼睛,仿佛那一天已经到来了似的:“……继嗣堂也就不算什么了。”他看了眼独孤九,道:“有的时候啊,击败一个人,用不着太激烈的争斗,只要有时间,胜负早晚都能有分晓。不着急,不着急的。”
独孤九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眼神放空,发起了呆。他以为李牧是没有办法迅速解决继嗣堂,所以只能选一条更耗时的路。他哪里知道,李牧心里真正的打算。
其实,他不是没有更直接的办法。最直接的办法,非常简单。就像李牧对独孤九说的那样,既然确定了继嗣堂的大本营在洛阳城,把军队调过来,把整座城池翻一遍,宁杀错,莫放过。屠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还是能问出几句真话的。
虽然一番屠戮下来,必然影响大唐的商业。但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不破不立。大唐本就立国不久,一切都还是白纸一张,就像装修一间新房子,可以从零开始规划,而不像是一间二手房,有很多拆改不了的东西。
一些不合理的东西,全砸了比残留着碍眼更好。李牧完全有能力,在继嗣堂的废墟上,把大唐的商业重新建立起来。
但他不想这么做,也不能这么做。
他不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狡兔死,走狗烹。没了继嗣堂,他的价值也没有了。如今的大唐,人才济济。文的、武的,良相,猛将,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的,就是搞经济的人才。但这经济上的人才,却不是必须的。有继嗣堂存在,朝廷和李世民能感觉到压力,会觉得没这么个人不行。但若没了继嗣堂呢?朝廷困难一点儿能咋了?没隐患就行呗?休养生息慢些又咋了,多几年光景,不也都齐全了么?
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李牧已经非常清楚自己的核心价值了。他便是李世民应对继嗣堂的武器,有继嗣堂在,他才能过的安稳。
这直接影响到李牧对付继嗣堂时候,所使用的手段。如果说,李世民是一个病人,继嗣堂是他身上的一个火疖子,李牧作为大夫,选择的不是给他做一场外科手术,而是选择了把这个火疖子弄破,让伤口感染在可控的范围内。他再按时给疮口上药,让李世民这个病人永远离不了他。
手段并不光彩,但他已经别无选择。也许有一天,他会治好李世民的病,但绝对不是现在。
独孤九是习武之人,但走的却不是猛男壮汉的路线。他的身形,没有很高,也没有很壮。而且他才十七岁,骨架还没完全长成,与正常的成年人相比,他的骨架甚至可以说是小的。李牧的手搭在他的肩头,感觉跟搂着白巧巧、金晨她们差不多宽。独孤九这会儿也没带面具,李牧低头看过去,半点儿也看不出靠在自己肩膀上的这个人是个男儿身。瞧瞧这睫毛长的,忽闪忽闪像小扇子似的,就算是女孩儿,也没这么长的睫毛啊。
李牧看着他,忽然起了玩闹之心,道:“小九啊,大哥给你起个别名咋样?”
独孤九抬头看向他,道:“啥别名?江湖上的外号么?我用不着那个。”
李牧嬉笑道:“不是江湖上的外号,就是你不戴面具时的别名,你看独孤梦咋样。梦梦,小梦梦?”
独孤九的脸色登时沉了下来,从李牧怀里起来,道:“大哥,这玩笑可不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