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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终于等到了胡三儿回家。金春秋急忙备上了礼物,登门拜访了。说明了来意之后,胡三儿的表情变得奇怪了起来。他做人贩子多年,找上门的人不少,多半呢,他也会帮衬一下,说到底他也是混口饭吃,如果家人有钱来赎人,主人家又想卖的话,他也能从中得到一笔‘中介费’。

但他也不是每个人都记得的,所以这种事情还是很少。但这次金春秋打听的人,他没法不记得,因为印象太深了。一是因为李知恩出众的样貌,再者这关系到李牧,当日他与崔玉言相争,差点把崔玉言打死,可以算是李牧初出茅庐的第一炮,从那开始,逐鹿侯的大名便在长安城打响了,这事儿不但他记得,随便大街上拉一个人,都能记忆犹新。

胡三儿是个人贩子,自有识人的本事。他一打眼,便看出金春秋不是普通人。外国人这一点倒不是主要原因,而是在于金春秋的打扮,他是新罗、高句丽那边的打扮,但却一口标准的关中话。通常那边的人,尤其是平民,是没资格学习关中话的,只有贵族才能学习关中话。这就说明,金春秋一定是一个贵族。

一个新罗贵族来找,那被卖出去的那个奴婢,也必定是贵族,至少也是这个贵族的家人了。若是平常人家,胡三儿乐不得的做这个买卖,但是事关李牧,他可不敢招惹。

看了眼桌上的金子,胡三儿还是觉着自己的小命儿要紧些,犹豫之后,还是把金子推回给了金春秋,道;“这事儿我帮不了你,实不相瞒,如今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如今是太原王氏府上的管事。甭说这事儿还不一定是过我的手,就算是,陈年老账也早都没了,我帮不了你。无功不受禄,你走吧。”

金春秋看出胡三儿是有难言之隐,没有多说话,拍了拍手,随从又拿出两根金条。加上桌上的两根,这就是四根金条,一共四十两黄金了,这比胡三儿苦攒多年的身家还要高些。胡三儿咽了口口水,眼睛有些挪不开了。

这样一笔巨款,足以买他亡命天涯。若是没做搭上太原王氏的粗腿,这些钱胡三儿保准什么都说了,到时候拿着钱跑路,到了天边也是一个富豪。可是如今抱住了太原王氏的大腿,还有昆仑奴的事业等着他去做,权衡之下,这点钱就有些少了。毕竟坐吃山空和有活钱进账,可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胡三儿敲了敲桌子,沉吟半晌,道:“如果再有两根,我倒是能给你提供一点消息。”

金春秋没有二话,直接又拿出四根,胡三儿一愣,颇为后悔,这一看就是有钱的主顾啊,六根金条还是要少了。他哪里知道,真平王给了金春秋一百两黄金,就算他要了一百两,金春秋也是会给的,因为他在意的不是钱,而是真平王承诺的劝,在新罗国,丞相的权力几乎就是最大,因为新罗王是不管具体事务的,国家大事都是由丞相决断。做了丞相,他想要多少钱没有?

虽然心中后悔,但话已经说了,胡三儿还是重诚信的,他把六根金条收入袖中,道:“你说的那个‘高月’,我不认识,我只记得有一个新罗婢,与你说的人有很大相似之处。这个婢女,被逐鹿侯,也就是如今的洛阳县公买走,收做了二夫人。你要找人,去找洛阳县公吧。不过,看在这六根金条的份上,我给你一句忠告。洛阳县公乃是大唐第一不好惹的人,你去要他的二夫人,呵,自己掂量吧,别吃不了兜着走。”

洛阳县公……

金春秋想起了昨天看到的那一幕,一个羽扇纶巾的少年郎,当着天子的面,拔剑便把那个高昌人斩了,鲜血飞溅。他,好像就是洛阳县公。

没想到公主竟然成了他的二夫人。

这……

金春秋心事重重,没有多说话,起身告辞而去。胡三儿把人送到门口,转身便收拾行囊。到西市找了牙人,以最低的价钱把房子卖了,又雇了一辆大车,让妻儿先行,他则直奔王珪府上告辞,言称要去林邑筹备昆仑奴的事宜。

拿了管家的书信,他骑马追上妻儿,一路去了林邑,此生再也没有回过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