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问什么?”魏斯道。
“事实上,我曾在巴凯的第11分队呆过两年,不但是他,我跟分队里所有的人都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巴凯在战斗中阵亡,这是一名战士最光荣的归宿,对此我只有敬意。之所以找你来,是想确认一下,那日你究竟有没有击杀诺曼帝国头号狙击手,‘黑死神’克洛斯男爵?”
魏斯如实道:“当时距离很远,我无法确定是否将其击杀,但从后来的战局变化推测,当时我应该是射中了他,至少是将其击伤了。”
“埃尔、凯文、克拉斯,这三位同样是我的好朋友,三个精英战士,居然被他给那哪样残酷无情地狙杀了……此仇此恨,只要他没死,我一定要报!”
好一个兄弟情深,义薄云天!
军士又道:“如果他没死,肯定会想方设法找出你,然后来找你报仇!”
魏斯突然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如果那个可憎的“黑死神”没死,并且想方设法来找自己寻仇,那么近来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能解释通了。
寻寻觅觅,兜兜转转,原来根源就在自己身上!
可是,逻辑是捋顺了,但跟实情相符么?
不,这里面好像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魏斯冷静下来思量。那日诺曼帝国士兵应该仔细清扫过现场,以确保不留活口,自己能够生还,基本属于不可复制的小概率事件,在自己向莱博尓德中尉透底之前,诺曼帝国方面没道理知悉自己的存在,这是其一。正如尼古拉所说,诺曼帝国的统治阶层历来视荣誉为生命,克洛斯男爵即便是要复仇,怎堪用那偷偷摸摸的手段?这是其二。
基于以上两点,先前那些事情,跟“黑死神”扯上关系的可能性应该很低。
思绪重新陷入头绪纷乱状态。
将每个部件擦拭干净之后,曼加拉军士飞快地把手枪组装起来,动作如此麻利,令观者眼花缭乱,枪械部件相接的清脆声响很是悦耳。
“只要他敢来,我定会让他付出代价!”他咬牙切齿道。
魏斯想了想:“所以……你希望我帮你引他出来?”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曼加拉军士不紧不慢地说,“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尼古拉,如果让他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受到伤害,那将是我们自己都无法原谅的失职行为,但……若是‘黑死神’出现在附近,尼古拉的安全肯定会受到威胁,我们不能坐视不理,主动出击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