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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身负重任,要组织队伍长距离通行,对魏羽而言,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不过这种经验非常重要且宝贵,自私一点来说,有了这样的经验,说不定幕府攻楚一战中,他就算不是参谋,但在后勤部队中,肯定也有一席之地。

“兄长。”

“阿季,至淮中之后,可还适应?”

正当魏羽还在琢磨同僚友朋的时候,后头有人策马前来。

马不是好马,很普通的江淮矮马,挽乘两用的马,用来打仗是不行了,但用作通勤,还是绰绰有余。

而且和别处的马不同,如今幕府内的骑乘马,都不再用木头皮革包裹马蹄,而是直接钉马掌。

马匹的折损率,大大降低。

“南北风物大不相同,总算未见不适。同来的仆役,倒是有病倒的,本以为会死,不曾想活了过来……”

少年话说到这里,眼神有些忧郁,若是在晋国,仆役遭遇水土不服,大概率就是死路一条。

主人家就算有办法改善条件,也不会给仆役去改善,这不符合常理。

救活一个仆役的花费,一般来说可以直接再买上三五个。

而淮中城这里,却是尽可能地救活,虽说理由是怕传染疫病还有其它种种卫生管理条例,但人性上而言,少年更喜欢这里。

究其原因就一个,他母亲是奴婢,尽管他也是魏氏子弟,不过却是贱人所生,连妾生子都不算。

童年被遗弃的时候,是魏羽的母亲见他可怜,收为养子视如己出,这才得以活命。

也是因为如此,当魏羽家人受中行云说项,决定南下之后,少年虽说心中觉得可惜不智,但也不会说出来,而是在家人做出决定之后,尽可能地去完善这个决定。

现在看来,倒是让少年人很是诧异,也明白自己是太年轻、太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