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能干出跨江抢劫,然后还把四大公子之一的美妾给抢走这种事情吗?
“盐城是城,奄城也是城,叫法都差不多,哪里不算正事了?”
李乡长横着眼,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姬巴,顿时道,“下柳啊,有了大象,我们伐木也要容易得多啊。再说了,一头大象,那得抵多少头牛?犁地翻地,缺牲口啊。”
别说大象了,就是小象,那也不错啊。
再说了,大象有特殊意义。
基本上巨兽在哪儿都有特殊性,吴王自己都养了大象,这个事情,李乡长也是知道的。
“首李,哪有用象犁地的?”
“不犁地,运木头运粮也挺好。”
反正李解一副铁了心要去讲道理的模样。
一头大象一天差不多吃三百斤的东西,四头就是一千两百斤,完全养得起。反正都是放养……
而且李乡长也想过,哪天要是跟邻居们闹了矛盾,他就把大象放出去,一晚上就能把人家农田给毁了。
七天就能吃光邻居们的土地产出……美滋滋啊。
巨兽的破坏性很强,用得好的话,李乡长就算自己掏腰包,每天供应大象三百斤的粮草,那也不是问题啊。
三百斤纯粮食,那也不过一百号人左右。
公子巴也是无语,寻思着老板这肯定是又有什么小想法。
之前误打误撞干了“白甲氏”的时候,姬巴就瞧出来了,自己老板那是贼不走空的典范。
“那……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