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吾纵观史书,从未听说过此物,可比丝绸?麻草?”
曹操闭目深思半晌,终归还是想不起哪里听过这两字,眼中闪过一道狐疑。更有几分尴尬。
自负学识五车的曹孟德,和方广在一起时间长了,都整的有些许的不自信了。
“正是,棉花,主公,此物中原没有,只有西域,西南瘴气蔓延之地方有产出。”
“我也是在鬼谷图鉴中见过此物,恰好史涣校尉,带来的植株中,有棉花种子,试了试,在东郡可以生发,或者日照不够,产出略逊,果实起总是能用的!”
“主公要恢复天下清平,北方之地,终究要去的,该当早作准备!”
棉花此物,唐朝才现身中原,种子从西域传来,明朝才天下普及。
不过到了方广这里,就不是问题了。
方广要是有船能去美洲,又腾得出手来,玉米,土豆都能给曹孟德弄来,薯条,咖啡都可以在曹军之中安排上。
他觉得棉花是小事,曹营众人,却都觉得,这事大的吓人。
要知道,东郡田土一半,不种粮食,那就是十万斛麦粟啊,东郡郡守,一拍脑子,错过农事,就挥霍了如此多的粮秣。
这也就是方广连续震惊众人,无人敢出来在农桑之事上和他辩驳,否则,一个擅断,就是罪责。
就是荀攸,嘴尖舌利,此时也不过嘴巴张了张,不敢开口,他自认种田学识,不能和面前这个黄巾校尉相比。
话说的越多,丑出的越大。
“好,大同既然说此物能行,吾信你!”
“文若,大同农桑之道,如此熟稔,当日帐中赌约,汝欲认输否?”
曹老板毕竟格局不同,十万斛粮食,眨眨眼,就再不计较,随便岔开了话题。
“主公,大同农桑,确实犀利,不过吾有了农具,化肥,荀家毕竟世居此地,未必就不如大同。终究还是要比一比的。”
“嗯,大同,东郡化肥,农具,可都带来了,吾听说,此两物在本初的邺城,可是让万民趋之如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