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任意三个分属这三种的羌人(不分男女老弱),只要碰到,那最起码也是一场斗殴。
而在通常情况下,斗殴的败者,只要受伤,若是男人,就一定会被胜方杀死!
只有女人,可以活命,并被带回山寨。
这是羌人的习性,也是他们的传统,更是现实的需要!
李广利就曾经问过一些熟羌首领,问他们为何生羌各部会如此对待他们的对手?
答案,几乎是惊人的一致——为了活命,为了生存!
羌人生活在群山与高原之中,基本都靠牧羊维生。
而这些地方,资源稀缺、物资稀少,能养活的人口更是有限。
故而,在这种环境下,自身的努力可能无足轻重。
减少竞争对手,比起自身辛勤劳作,可能还要更好。
在这种情况下,羌人变得极度排外。
哪怕是两个原本关系很好的羌种,也有可能因为两个孩子之间的争执,而引发大规模的冲突,最终演化为血仇。
故而,出门在外,每一个羌人,都会秉持——决不能给敌人回去报信的可能的态度。
他们会尽可能的杀死他们的对手、敌人。
这不止是减少竞争对手的有效策略,也是减少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冲突的策略。
故而,诸羌之间,矛盾重重。
他们就会草原上的狼群一样,各自划定了各自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