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
墨子认为,爱和义本身,都是内心的,不是外在的。
墨家的仁就是爱,就是爱自己的那种纯粹的爱,是内心的。
墨家的义,是一种想要利天下的想法,也是内心的。
在没有表达出来之前,是不可测量的。
因为这个人义不义,如果只考虑内心,没人能评价。他说仁就是仁,他说义就是义。
但是,得到爱,得到利,这是外在的,这是可以衡量的,这是可以直观观察的,这是可以判断的。
靠着“仁、爱己也”这一个定义,墨子先将儒家的“仁”的概念给废掉一部分。
商纣王也有仁,因为他爱自己,同样也会爱几个人,只不过他的仁不如武王那么多而已。
墨子直接把仁,偷偷替换为了爱,没有人不爱自己,所以仁本身无意义,除非达到“兼爱”才有意义。
单独的一尺,没有高矮。
单独的、不兼爱的仁,也没有意义。
所以,仁是爱,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兼爱”可能实现的基础。
随后,又针对儒家认为“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这种有差等的仁义和爱给予了反驳。
墨子认为,儒家的逻辑不自洽。
义是“你想要利天下”,这就是义,这是内心的问题,与外有什么关系呢?你行义出于内心,别人接受了你的义举,那是外在的表达,但你不能说义等同于别人得义。
同时,墨子又极力反驳了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