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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孙状头的江湖地位在武汉比较特殊,这几年武汉地方法律的成文成例,基本就是孙伏伽在做纲领。

张德只是从旁根据需要,来决定用或者不用。

总之一句话,法律反应的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意志,跟维护公平、伸张正义从来都没什么关系。

不过武汉并不介意标榜公平正义,毕竟相较人数更少的老大世族来说,武汉本地的小土豪、小世族、寒门更多一些。

以往寒门子弟想要靠司法来战胜一个豪门子弟,成功率基本为零。即便真的出现了这种状况,也无非是那个豪门要倒台或者失势,一众巨头大佬正在围攻这个家族,各取所需的结果罢了。

但现在,武汉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就不得不保证在扩张期的时候,为某些寒门“主持公道”。

本质并非是为了正义或者公平,但其表现出来的结果,反应在当事人身上,那就是武汉处处是青天。

“此次师伯入京,刑部、大理寺莫非也要有所变化?”

“总是要变的。以往都是因循旧例,这光景却是不成,毕竟武汉无甚旧例可循,处处都是新的。朝廷各部又不能打压,只得适应。”

唐朝承袭隋制,一应律令体制跟隋朝没太大区别。长孙无忌当年搞《贞观律疏》,也就是应个景,真要弄个大部头出来,他长孙无忌有病?

更何况,隋制又不是不能用,只是名字不好听。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在现有条件都还不错的情况下,指望朝廷去主动改变,可能性不大。

天下太平无事,自然就有田园牧歌,岂不美哉?

若非武汉既没有田园,也没有牧歌,连风花雪月都少,也不至于倒逼朝廷发生变化。

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哪怕是人文法律上,也是如此。

武汉的大白话在公文中也是如此,而且推行标点符号很明确,不会给你断句歧义有太大的余地。

官方通告在对外解释上,也是力求精准,而不是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