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水马龙,行人交错往来,叫卖声、吵架声、寒暄声……

这是北平!

沈阳茫然的看着那些行人车马,茫然的看着那些商人满脸堆笑……

他牵着马融进了北平这座城市,汗臭味、书生傅粉的味、酒肉味、还有……糊涂面的味道!

循着味道,沈阳找到了一个老妪摆的小摊,坐下说道:“来一碗,大碗。”

此时的沈阳胡须杂乱,皮肤黝黑粗糙,一身布衣看着落魄之极。

若不是看到他先把马系在了边上,老妪铁定要先收钱。

“年轻人,要不要来碗酒?够劲的!”

老妪见多了这种从北方归来的家伙,大多是抱着发财的想法去了北方,然后落魄而归,就算是吃一根萝卜条也要喝一碗酒。

而沈阳的模样和那些落魄归来的大汉差不多,所以抱着希望,老妪就问了一句。

沈阳呆呆的点点头,看着那煮面条的锅开始冒烟了,就指指。

“哎呀!”

老妪马上过去用锅铲翻动面条,接着就把糊掉的锅巴也铲起来,却没有丢弃,而是混进了面条里。

沈阳看看自己面前桌子上的那碗面条:面条有些干了,和方醒做的没法比,而且上面的豆芽受热的时间太长,看着就像是失去了生命力的蚯蚓,有些黑。

沈阳的胃口消失了,不过他还是拿起看不出本色的筷子夹了一筷面条。由于干了些,所以面条纠缠在了一起,不好分开,他就低头把面条送进嘴里,然后咬断。

卖相不起眼的糊涂面入口味道却意外的好,沈阳不禁加快了咀嚼的速度。

一碗有些浑浊的酒被顿在了面碗的边上,老妪说道:“喝吧,赔光了本钱再挣就是了,等那座城建好了,再去肯定能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