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好了民国世界吗?
不是说好了以后要立志养猪发家致富,成为先进优秀分子吗?
不是说好了以后要当老前辈,家谱从自己开始吗?
当看到远处一蹦三米高,穿着清朝服饰的僵尸,一爪一个壮汉,直接将活人吸成人干的时候,陈凡内心是崩溃。
大哥,能不能讲科学!
陈凡强忍着双脚的疼痛,直接连滚带爬的从马车翻了下来,顺着人群朝着后方拼命的奔逃。
这条路是回家乡的大路,也不是什么乡间小路,为什么会出现僵尸这种东西……
这不合理……
陈凡拼命地奔逃,鲜血从脚下不断的渗出,血腥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僵尸的鼻子可比鲨鱼要灵的多。
鲨鱼都能做到闻到几千米远的的血腥味,僵尸恐怕要更胜一筹。
鲨鱼不吸血,僵尸能够抱起你嘎嘎吸!
这些东西陈凡心中清楚的很,可他又有什么办法?
正在原地屏蔽着呼吸,等着僵尸看不见?
还是大喊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九叔附体?
“跑!”
陈凡脑海中只有这一个想法,两条小腿已经麻木的向前奔跑,伤口越磨越多,本来就年纪小,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再加上脚底板的伤,他渐渐地落在了众人的后方。
听到他身后的那一道凄厉的惨叫声,陈凡知道他已经成为了最后一个了,僵尸很快就会吸干后面的人的血,然后来追他!
他目光凶狠,将手摸向了自己的裤兜,那里藏着一杆枪,一杆手枪,是他从死人堆里面扒出来的,也是他一路逃亡,没有死亡的原因。
曾经从网上看过一条这样的评论,当一头熊在追捕两个人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跑的比另一个人快,他就有活着的希望。
陈凡心中清楚,枪械对僵尸来说没有用处,他只要心黑一点,在背后放黑枪,打伤前面的那一个人,就能拖延僵尸追赶他的时间。
前面还有好几个人,说不定僵尸吸饱了血,就不会吸他的了。
他抬头看,身体各处都传来了疼痛感,可他头脑无比的清醒,仿佛时间都在减慢,他看清了前面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