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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可能对于民间百姓来说,金、银是相对遥远的财富,但是作为行商的商人,他们手中却有不少数量的金、银,而如今,魏国朝廷明令禁止民间的杂金流通,这可如何是好?

好在有了刚才的一幕,诸商贾们也不着急,继续在榜文中寻找相关的答案。

很快地,他们就从中找到了答案:只需到金部兑换成符合规格的金条或金砖即可。

至于金条跟金砖的价值,榜文中明确表示两根手指长短粗细的金条,价值约一百枚金圜,而一块手掌左右大小的金砖,则等值十根金条,两者皆有尺寸大小以及重量的硬性规定。

而最后,则是对于“纸契”的补充规定。

以往的“纸契”,是两名商贾间的交涉,最多再加一个担保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魏国刑律判断的标准,毕竟也有一名商贾合伙担保人故意坑害另外一名商贾的可能性。

因此魏国朝廷现今规定,在目前魏国货币无法满足交易需要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两名商贾,需到相关府衙——依旧是户部辖下的金部,在金部官员的面前,当面签订纸契,签字画押,并由该名金部官员签署姓名,盖上章印。

这样的一份纸契,才具有合法性,魏国朝廷会保障这份纸契。

看到这一条,布告牌前的商贾们抚掌庆贺,毕竟谁也不愿每次交易都带着几箱几箱的钱币或者金银对不对?这非但有被劫掠的危险,而且也麻烦。

只可惜以往的纸契,并不安全,除非是相当熟悉的交易对象,否则,纵使有德高望重的担保人,心中多少也会发虚。

而如今,魏国朝廷明确规定了纸契的合法性过程,并在魏律上给予保护,这就大大方便了商贾们之间的交易。

总得来说,这次魏国朝廷推行新币,对于民间平民阶级的影响性较小,毕竟平民们最常用的,恐怕也只是铜圜钱跟银圜钱而已,连金圜钱的使用率都较小,除非是那些出手阔绰的贵族子弟。

相比较而下,这道政令对商贾们的影响力就深远地多了。

正是这个原因,平民百姓没过几天,就适应了这道政令,而商贾们,则对此议论纷纷,聚在一起述说利弊,毕竟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尤其是大宗贸易的商贾们。

几日后,闻讯而来的宋郡巨商陶洪,拜访了相识十几年的好友,安陵文少伯。

当时文少伯正在他坐落于博浪沙港市繁华地段的商铺二楼,仔细审视着魏国朝廷推行出来的几种货币,忽然听说旧友陶洪前来拜访,连忙叫人将后者请上二楼。

在彼此坐定之后,陶洪一眼就瞧见了摆在旁边案几上的几枚圜钱跟几块金条、金块,开门见山地问道:“贤弟,你对于这次朝廷推行的新币,不知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