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42章 肃氏度量衡新规
所谓度量衡,指的就是用于计量物体长短、容积、轻重的统称标准。其中,用于计量长短的器具称之为“度”,用于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称之为“量”,而测量物体轻重的工具,则称之为“衡”。
而昨日,赵弘润首先确定了“度”的标准,虽然沿用的仍然是旧有的“1丈=10尺=100寸=1000分”的规定,但事实上,因为精确了“一尺”的标准,因此,它与大魏原先采用的旧尺制,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
而在规范了“度”的标准后,赵弘润并没有顺势规范计算容积的“量”,而是先选择先确定“衡”,即重量,因为在他看来,规范计算容积的“量”这个标准,是度量衡中最让他头疼的。
至于说到规范重量单位,赵弘润自然不会选择他记忆中的“千克”或者“克”,一来那是舶来品,二来,魏人根本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克”,因此,他仍然打算采用旧制的“两”与“斤”作为重量的基本单位,而他要做的,只是在此基础上加以规范。
据赵弘润所知,古人最早采用“絫”、即黄米作为实物的标准,规定“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简单地说,一斤约等于是3840粒黄米的重量。
但是这回,赵弘润并不打算采用旧有的规矩,原因就在于,旧有的重量单位换算过于复杂、累赘,不利于计算。
因此,在考虑了一阵后,赵弘润选取了大魏境内越来越常见的稻米作为实物的恒定标准。
首先,他先叫冶造局的工匠们,利用最简单的杠杆平衡原理制作了一只木质的托盘天平秤,然后取来一只足够装240粒稻谷的小布袋,先用天平秤称出这只小布袋的重量,用那些稻米作为计量单位。
随后,在那240粒稻米中减掉等重于那只小布袋的米粒,得出了“両”的重量。
而在此之后,赵弘润并没有选择“一斤十六两”的换算方式,因为在他看来,这种复杂的计算方式不利于日后他们冶造局计算大批量的物件重量,也不利于他日后推出十进位的乘除,因此,赵弘润决定,将“一斤”的重量,恒定为“十两”。
这种新的斤制,即日后冶造局率先采用的“肃斤制”,由于所选择的稻米约比黄米重一倍左右,因此,一肃两几近相当于二旧两,不过,因为肃斤制采用的是十进制,因此,一肃斤并不到一旧斤的两倍。
但不可否认,无论是在肃斤制新规下,无论是肃斤还是肃两,都要比旧有的斤两制重得多。
可遗憾的是,在场的人,绝大多数均不能理解赵弘润为何采取稻米作为衡量物,也不能理解他为何将斤两的换算规定为十倍,而并非是原先的十六倍。
在此之后,赵弘润又规范了“钧”与“石”的重量,规定“1石=10钧=100斤=1千两=1万钱=10万铢”,在这个新规下,一肃两约等于旧一两的2倍,一肃钧约等于旧一钧的23,但一肃石则约等于旧一石的53。
(注:附旧新斤制对比。注意,都是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