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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时期关中植被丰富,荒地之所以被称之为荒地,正是因为上面长满了不是农作物的植物,通常这些野生植物的生存能力比农作物还强,所以,挨着孙享福家这块地种田的人也是倒了血霉,就拿孙大力家的田地来说,产量至少会比别家的少半成以上,不过孙大力家并没有嫌弃孙享福家,开不完田地的人家多了,八十亩地,就算现在每亩地的实际面积没有后世一亩大,也不是一两个人能种的完的。

一路走来,孙享福就在这些荒草中发现了许多他认识的植物,比如八哥草,是一种能够止血的草药,金花草,又叫金花菜,是一种可以制作青储饲料的植物,人也可以吃,只是比较难吃,茼蒿,同样是一种味道很大,稍微老一点,就让人难以下咽的蔬菜,只是这个年代,还没有人吃它。

这几种植物生长力都特别强,好多都被后世的农民统称为猪菜,满山遍野打不尽的那种。

“就这了,清理一块地方出来,把柴火引燃,一会我和大力哥用竹枝抽,你们几个负责往袋子里捡,捡够两袋子,咱们今天就收工。”

在这个天一黑就睡觉的农耕社会,而且是在这种偏僻的山村,晚上的光源是很难找到的,一顿干柴燃烧的烈火,顿时成了方圆几里唯一亮堂的地方,这个亮堂吸引了很多飞蛾和蝗虫。

“哇,果然是一点火就有蝗虫来耶!”

二弟惊奇的看着不断扑向烈火的飞蛾高呼道,而与之相反的,是沉默的蹲在地上捡着被孙享福二人用竹枝抽打下来的蝗虫的孙小妹。

“二弟快帮忙,三丫头一个人捡不过来。”

虽然今年并没有闹蝗灾,但在这个没有农药的时代里,蝗虫的数量天然的多,孙享福和孙大力每一次挥动竹枝,都能打落好几个蝗虫到地上,当两人抽的满身汗水的时候,地上的小家伙们,各自的口袋里都装了大半口袋蝗虫了。

“哥哥,好多蝗虫,可这虫怎么吃啊!”

中午虽然吃了顿饱的,但现在毕竟是晚上了,而且整个下午两个小家伙都在孙享福的指挥下干活,现在已然是饿了,孙小妹忍不住问道。

“嗯,蝗虫没有我预想的多,不过这两半口袋,也有十几斤了,咱们熄了火,回村吧!”

现在毕竟不是蝗灾时期,抓满两袋子可能需要一整夜的时间,几人已然是没有那么多体力,回到家里,几人挑个大的蝗虫,烤了好多,吃了个饱,才安然睡去。

清晨,天刚蒙蒙亮孙享福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看了一眼弟弟妹妹正睡的香,便拿起门边的扁担出了家门,不一会,孙大力也被他叫醒了,同样是操着一根扁担,手上还提着一个竹制的大鱼篓子。

“你说,今天收的鱼够咱们吃一天的吗?”还有些睡意的孙大力抠了抠鼻子,抹了抹眼屎,打着哈欠向孙享福问道。

“难说,十几个鱼笼子还是有点少了,今天我们还得多编些个,最好能上百个,到时候拿这些鱼货到县城的集市去卖,换些钱,买些必要的生活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