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义营列阵之快,阵型之严整,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这长枪阵排列开了,森森然竟带着一股肃杀之气,让人想起了捕猎中的猛兽,沉默安静,却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怎么,这方阵很厉害吗?”许秉中看不出什么门道,不安地向孟宝询问着。
“还没和水匪交手,说不准的。不过这方阵甚为整壮,倒像是一支久经操练的强军。”孟宝不得不服气。他手下的卫所兵勉强也能列队成阵,但需要很长时间调整位置,排成的队形还歪歪扭扭,比恭义营差得太远。
陆传应一喜,捻须摇头说道:“不错,恭义营军容雄壮,不动如山,乃堂堂之阵也!哎——,动了,怎么动了,他们又动起来了……”
恭义营整队完毕,立刻对水匪发起了进攻。
京良挥动令旗,城头上的大鼓停了下来,他把腰间挂着的牛皮小鼓扶正,挥动鼓槌敲响了进军鼓,新兵们齐齐迈出左脚,踏着鼓点向前走去。
“一二,一二……”京良口中小声地自言自语,数着汪克凡教的拍子,鼓声铿锵,节奏鲜明,维持着恭义营前进的队形。
从军以后,京良成了汪克凡的随身亲兵,很快适应了充满朝气的军旅生活。千军万马随着手中的鼓槌而动,这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充满了自豪,真想让家人来看看自己神气的模样……
“一二,一二……”有人在跟着京良数拍子,又粗又憨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异,却没有一个士兵敢笑他。那是第四队的队官史阿大,他身高腿长,不压着步伐就会带乱全队的队形。
用口令配合鼓点节奏,是近代阅兵仪式中常用的手段,效果极佳。长枪方阵缓缓移动,几乎没有松散变形,步伐整齐划一,虽然只有几百人,却隐隐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戳他娘,这真是成军才三个月的新兵吗?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城墙上,孟宝彻底被镇住了,好半天都大张着嘴巴。
他半辈子都待在军中,就算手下的卫所兵不堪战阵,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军队在行进中保持阵形比静止时难得太多,在战场上的也更加实用,能做到这一步的,恐怕只有那些久经战阵的百战之师。
几名文官都是一脸疑惑,孟宝喜滋滋地向许秉中一拱手:“恭喜堂尊,我崇阳有救了,恭义营,也许真能胜了这一阵……”
一番解释,许秉中听了个似懂非懂,旁边的陆传应又掉起了书袋:“好,好,其疾如风,其徐如林,已得孙武用兵之妙矣……”
城下,恭义营直直向水匪阵中撞去,水匪前队距离城墙不过千步之遥,长枪阵虽然移动缓慢,转眼间也已逼近。
见恭义营来得凶猛,水匪的阵型连忙做出调整,团牌手调到前方,弓箭手藏在后面,随着军将的号令,向恭义营射出了一排羽箭。
“立定——!举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