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很直接地说起了正题:“想发财吗?”
“啊?”钱夫子呆住了,没头没脑的,这句话啥意思?
李素耐着性子道:“做人要有志向,哪怕是屠户,也该有志向,不然跟咸鱼有何分别?志向无所谓远大与渺小,只要有,人生便圆满,哪怕只是想发笔财,也算是志向,有了志向你便不再是屠户……”
钱夫子被绕得有点头晕,傻傻地问道:“不再是屠户……是啥?”
李素正色道:“……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做人要有理想,屠户也是一样,当屠户有了发财的理想,他就不再是屠户,而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话没错,怎么说都说得通,略有废话之嫌,不过钱夫子不敢反驳,站在李素面前连白眼都不敢翻。
斩杀十三名官员的事,钱夫子自然是听说过的,那天西州集市的围观人群里,其中就有他,事情的全程都看在眼里,然后,他对李素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
是的,恐惧,大晚上走夜路莫名其妙遇到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的那种恐惧。
以前在大营里见过一次面,钱夫子对李素顶多只算是敬畏,敬畏的并不是李素这个人,而是他的身份,四品官位,县子爵位,顶了天的人物,必然很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宠爱,不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爬到这个位置?
直到十三名官员的人头落地,鲜血飞溅时,钱夫子站在人群里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从头到脚一片冰凉。
从那天起,钱夫子对李素便感到无比恐惧了,恐惧的不再是他的身份,而是他这个人,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有着与别的少年绝不一样的狠辣与冷酷,以前的观感完全颠倒过来了,能在十多岁封官赐爵,想必靠的不仅仅是皇帝的宠爱,而是……这个人,有能力有本事坐到这个位置上。
钱夫子当即便决定,以后一定要死死抱住李素的大腿,死都不松手,倒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而是当初被斩的十三名官员,究其根本,是他老老实实一五一十交代出来的,不抱紧李素的大腿,他大概活不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打算,尽管小人物看得并不长远,可他们的每个想法都是精打细算的,钱夫子当初不要李素送的钱财,存的也是这个心思,钱财很重要,但抱大腿更重要,能抱住大腿的屠户才是有理想的屠户。
这个举动无疑也获得了李素的欣赏,当初若钱夫子拿了钱财,那么,二人之间的买卖结束,从此老死不相往来,钱夫子拒绝了钱财,说明这人比普通的小人物强一些,那么,此人可堪一用,李素不介意送他一场比钱财更重要的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