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行至各州各县,简直就是花样百出,玩出花来了。
有的州为了政绩,强行假借朝廷名义向百姓借贷的;有私抬利息,把二分变成三分、四分的。
更有甚者,把青苗法变成了另一种夺取农民土地的工具。
百姓本来过的好好的,结果被官府硬塞了一笔钱在手上,与之一同到来的,则是难以承受的利息。
致使四方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王天真本来是利民、利朝的青苗法,结果两头儿都没讨好。
……
……
那么“募役法”呢?
呵呵,青苗法是还拐了个转儿的暗抢,而募役法则是明抢。
而且,王大神抢的还不是已经得罪光的劳苦百姓,抢的是自己的同僚。是在统治阶级有相当话语权的,地主阶级。
这就尴尬了。
“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到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
王介甫的意思很明确,不是征不上来役吗?不是都罢役吗?那干脆就都出钱好了。
“据家赀高下”,就是按照财产的多寡来评定户等,富户多出钱,穷户少出钱,雇佣劳力来充当徭役。
估计王大神是为了杜绝地主瞒丁、隐户的问题,连单丁、女户都没放过。别家出多少,你们出一半,一样要拿钱助役。
还是那句话,若是实打实的来评定,什么人是富户?什么人出钱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