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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动辄斩首连坐的严酷军法,一面是获取几个斩首就可以在家乡买房子置田土娶妻室雇佃户的高额赏银,这就是除去对倭寇的仇恨外,戚家军强悍战斗力的来源之一。也难怪戚家军在面对倭寇时几乎很少有俘虏,只要能斩首的全部被拿去换银子了。

陈文不知道戚继光这个死后家无遗财的穷军官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但是他也有他自己的办法,只是那个办法现在还用不了。

正因为如此,眼下对于他来说很是困难。以大兰山的财政状况,王翊和王江绝对不可能将斩首的赏金提高到这个数字,哪怕是白银早已贬值的今天,他们一样出不起,因为他们手下不只有陈文的这个一个营。

是故,陈文就需要一些其他的手段。

“本营斩首以队计算,赏银分为二十份,队长拿三份、伍长各拿两份、火兵拿一份、其他士兵各拿一份半。所有斩首由火兵负责割取,火兵只得割取本队斩首,战兵不得脱离战阵收割首级,火器队和骑兵队斩首另计。本营所有缴获全部归公,不得私存,战后按照战功分授,私存之人便是强抢他人战功赏钱,本将立斩之!”

斩首以队计算并不出军官和士兵们的意外,毕竟鸳鸯阵是个整体,各人有各人的任务,如果按照个人分配的话负责防御的士兵便要吃亏了,所以由火兵割取首级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至于陈文的赏银分配方式,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意见,军官多拿,火兵少拿,其他人相同的基本原则军官和士兵们都能够接受。只是缴获归公有点让士兵们失望,明军一向是士兵搜索缴获,然后一层层的向上孝敬军官,现在缴获归公倒是可以从中获取战功赏钱,但是能分到多少就不是由自己决定了,所以士兵们更关心的是斩首赏额。

“按照戚少保当年定下的规矩,斩首倭寇赏银四十两。本将决定,本营斩首蒙古八旗兵赏银同倭寇例,为四十两,斩首满八旗兵赏银六十两!”

“哇!”听到这个赏额,几乎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甚至还有一些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声音,只不过此时的镇抚兵们也被惊呆了,无暇顾及这些明显踩了条例惩罚线的行径。

虽然眼下白银的购买力没有戚继光那个时代那么惊人了,但是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也不太清楚到底贬值了多少。他们只知道蒙古人当年都是几万人几万人的被戚家军歼灭,至于满八旗兵虽然很强,但是他们的将主不也讲过吗,戚金将军当年在浑河带领的戚家军也一样不怕他们。

这样高的赏额着实令军官士卒们瞠目结舌了一阵子,一个蒙古人加上一个建奴的斩首就是一百两啊!就算只能斩首蒙八旗兵,多杀几个不就好了吗?毕竟蒙古人的战斗力在明朝中后期一向是被汉人所瞧不起的。

只是身处这消息闭塞的山区,他们根本不知道浙江现阶段绝少有满蒙的八旗兵。汉八旗倒是有,足足四千之众,不过一个月后陈文也只打算逼退了事。倒不是他畏战,只是对于那些队友们的战斗能力他实在是提不起信心,尤其是回想起那个被他暴打过的薛岙游击将军王升,这种不信任的情绪就更加的深刻了。

“斩首汉八旗兵,赏银三十两;斩首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标营兵,赏银十五两;斩首普通绿营兵,赏银十两;斩首辅兵、团练兵和土匪,视情况而定。”

辅兵战斗能力几乎为零不提,这个时代的团练兵并不是后世湘军、淮军之流,而是当地地主组织的以保卫乡里为目的的群众武装,杀得太多了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矛盾。而土匪其实很多只是被贪官污吏盘剥的无以为生的百姓,他们上山只是为了在山上种地免受盘剥,并非都是以劫掠为业,所以要是情况而定。

“呃。”随着汉军的赏额被陈文提出,军官和士兵们心中的惊喜一下子就演变为狂喜。比起蒙古人,满清的那些汉军更加被这个时代的明军所鄙视。

当然,这些鄙视更多是来源于道德方面。除却不要祖宗给鞑子当狗的谩骂外,汉军劫掠百姓客商的能力丝毫不在满蒙八旗兵之下,这些都构成了明军对于他们的蔑视。而这些道德上劣迹也影响到了在心理上拥有道德优势的明军对于这些满清军中的汉军的战斗力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