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参议员们最终达成了几条。
皇后和四妃还有公主们可以有采邑,其它皇帝嫔妃则没有。
后妃和公主的采邑,为终身制。
后妃公主的采邑,由朝廷派人代管,不就藩不亲管。
后妃公主采邑,由朝廷派驻士兵和组建民兵负责安全。
至于皇帝和太子的采邑,则可分别拥有一万八和一万五的采邑兵。
其实也有人想提出皇帝和太子的采邑不拥私兵,而是由朝廷驻兵。但这种想法没有谁傻头傻脑的提出来。
皇帝和太子的采邑,怎么可能跟皇后公主们的采邑相同呢。
甚至许多人都认定,皇帝这次要弄出这个皇帝与太子采邑来,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采邑兵。
一支皇家私兵,本质上跟承乾当初的那八百宫廷侍卫一样。
但数量更多,父子俩有三万三的私兵,说起来,也算是一支数量不少的军队了。
当初张超凭南洋五万兵,发起护法之战,一路北伐,打进汉京,逼迫李世民退位。
有三万三皇家私兵,威慑力提升不少。
皇帝、内阁、诸侯,三足鼎立。
在这种共识下,采邑法很迅速的就拿出了草案,然后在议会通过了。
太子采邑在倭国、皇帝采邑在吕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