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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打推拿、正骨接骨,针炙拔罐,顺便卖点狗皮膏药之类的,他甚至还能给人开药治病,也能给牛马接生,总之,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能干脆一些,日子倒也是就这样过下来了。

不过最近,黥头又重新拿出了他那套黥面刺针。

上次张使君擒了许多吐谷浑俘虏,然后把这些人全都发卖为奴,两万多个奴隶都卖给了府兵。

新城骠骑府的一千府兵就买回来三千多个奴隶。

张使君发了一道政令,规定了许多如何对待奴隶们的条例,比如不得虐待等。如果虐待,要被官府处罚,若是无故杀死奴隶,处罚很高。

具体的规定不少条,其中跟黥头有关的一条就是每个奴隶都得黥刺,不得随意烙印。也不得私自刀刻墨窒,得统一黥刺。

为了与刺配的犯人区别,洮州府甚至还规定了黥刺的具体样式。

比如凡盗窃罪,他们的墨刺是在耳朵后面,刺一个盗字。抢劫的犯人,则刺一个劫字。

徒罪和流罪,则是刺在额角上,所刺的字是排成一个方块。

而若是杖罪,刺的字是排列一个圆形。

重罪的,刺在面上。

面颊、额角、耳后,这三个地方刺字的都是罪犯,而且刺的字就是他们的罪行,字的排列形状,也能看出轻重等。

张超下令,所有的奴隶要与罪犯的刺字区别。

奴隶一律刺字在颈部正后,不刺面额耳后。

如果奴隶逃走被抓回,则要再在他的手臂上刺字。第一次犯刺右臂,第二次犯刺左臂,第三次犯刺脖颈右侧,第四次犯刺脖颈左侧。

如果第五次逃跑,抓到则要处死。

黥刺的位置、大小、颜色、排列形状、字的内容,都是严格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