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天蒙蒙亮。
今日将去猎场春蒐,整个甘泉宫热火朝天的忙碌起来。
一大清早,巴清送来硝石粉和硫磺粉,这可是嬴钰急需试验之物。
猗顿氏送来一批简服,并特意送了一把张力三百斤的上古宝弓,名字也相当响亮,为落日弓。嬴钰宗师巅峰修为,五百斤的力量,今日春猎正好合用。
弓箭远攻三百步杀伤距离,毒萝罩近战三十步轰杀,泰阿剑不远不近一百步,虽然没有武技,基本有了保命底牌。
出乎意料的是,乌仁狄居然亲自送来了一匹火罗马,让嬴钰大喜过望。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通体火红,如同红色的绸缎,浑身没有一点杂色,却散发幽亮的光泽。
身体的比列结构恰到好处,流线型的躯体如雕刻般完美,尚未奔跑都能感受到火罗浑身蕴涵着遒劲的爆发力。
一看就不是凡品。
“公子,这火罗来自云蒙,马跑起来,如同一团火云,故名火云!”
乌仁狄看向火云的眼神,充满了莫名的复杂,“公子先别忙着高兴,火云是一匹野马王,我曾与他同吃同睡了一个月,尚未驯服,也只能失之交臂。
你能否驯服,还要靠你的本事!”
“野马王?”
嬴钰顿时两眼放光,暗忖道,“如果驯服,即便不能完胜,也不会弱于项羽的乌骓马吧?!”
“而且火云不吃寻常的草料,除了顿顿要吃鸡蛋拌着黄豆饲养,而且每日都要吃肉,讲究极多,这样的马每匹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人养得起的。”
“吃肉?”
简直超越的认知,嬴钰震惊看向乌仁狄,“马的肠胃结构,是不可能消化肉食啊?!”
“所以,他才是马王!马奔跑起来,也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
乌仁狄感慨道,“马王充满灵性,如果能驯服火云,终生至死不渝,是一个极大的帮手!我是无缘啊!
驯服,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征服。以绝对强势的霸气,征服火云。
另一种是感化。要摸清马性,日日夜夜与之同吃同睡,最终感化他。”
“这都不好办啊?!”
嬴钰看向马眼之中的一丝戏谑,以及桀骜不驯,便知道,自己只要一骑上去,便接受马王的怒火吧!
这是一种近乎于通灵的感觉,寻常人休想看得出来。
征服和感化,嬴钰都不会选择。
嬴钰上前盯着火云的黑洞般的眼睛,神识涟漪般渗入火云的大脑,用前世最最粗浅的催眠大法念叨“火云,你累了,睡吧!”
现在可是有神识的,力量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火云迷惑间,开始迷糊。挣扎间,四蹄一软,居然真的睡去。
火云做了一个梦。
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带着浪潮般的马群,驰骋于天地之间,突然,高空中出现一道巨大的虚影顶天立地,如同神祇,面容有点熟悉。
天空凭空炸出一道声音。
“吾乃人王,汝为马王,吾乃汝主,带汝驰骋天下!”
火云醒来了,眼神迷惑,看向嬴钰,马眼之中流露出一丝疑惑。
“吾乃汝主,带汝驰骋天下!”
熟悉的声音如同炸雷般在火云的耳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