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茱莉立即修改了自己的谈判底线,提出了一个连她自己都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数额,而对面那几位大明文官,甚至包括大才子钱谦益,以及被大明吏部认为是颇通经济的王璞两人在内,也许是因为多年来太过于重视清名,厌恶铜臭味的关系,他们对于金钱数目竟然都没什么实际概念,茱莉试探性提出一年两万两白银的年贡,在他们眼中居然已经觉得很多了——是壕镜(澳门)的整整四十倍呢!
要知道谈判这种事情,最重要一条便是依据——双方各自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那么最后如何判断呢——就要有依据。茱莉既然举出了壕镜旧例作为依据,钱,王等人在拿不出其它例证的前提下,只能据此来讨论问题。而只要他们根据这条开展讨论,无论怎样争辩,这底线就已经确定了。
最终,相比起先前赵立德,唐健等人所主持的关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谈判,双方互相争论不休的激烈场面,这场涉及到经济层面的谈判只有了很短时间便告结束。双方很快达成共识,约定好了数额——就是一年两万两白银的年贡!搞得茱莉原本准备好的大堆说辞都没用上,反而觉得有些失落。
不过她还是很得意,觉得自己为集体省了好多钱。殊不知钱谦益王璞那边谈成后也很得意,觉得自己为朝廷省钱了——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对“招安”的观念截然不同。在对面明朝官员们心目中,大凡朝廷招降纳叛,从来都是要给钱给官位,付钱出去的。比如先前招安郑家,除了给郑芝龙封官之外,还要每年额外给郑家一笔钱充作军饷,虽说数量其实远不足以让郑氏支撑他们的私军,但这是惯例。
大明立国二百余年,还从没听说招安土匪后,反能从他们那里弄到钱的,况且琼海军还白送了吕宋,大员二岛给大明……
总之,双方都觉得自己在这场谈判中占了大便宜。所以他们不约而同的在这方面都采取了低调态度,对外很少大作宣扬。也正是因为如此,新一届委员会的同仁们直到现在,才了解到关于“年贡”的具体数额,而先前只是听参与谈判的人和上届主席李老爷子模模糊糊说过一句:咱们在这方面绝对没吃亏。
“如果这么算的话,我们先前在山东一战时已经从年贡里扣过军火弹药钱了,这一年的年贡都扣光了也不够啊!”
石亦生回忆起当初在山东作战,先前都是自己在打。但在最后一战,火烧黄县的时候,却是应了行营统帅朱大典的要求,当时说好消耗掉的火箭弹全是要找大明报销的,但不需要他们付现钱,也是从年贡里面扣除。
当时解席开出来的价格是每支火箭五百两白银,两具发射架共四十支,正好两万——这个价钱当真是很公道了。明军方面也完全予以认可,并由朱大典亲自签名为凭。
后来在驻扎阶段,由于明军的军粮一时间供应不上,巡按谢三宝陆陆续续找他们借过几次粮食,当时也是说从年贡里扣除——谢三宝对于签这些借条当然是毫无压力,反正这年贡本来就到不了他的手上,乐得用打白条换取物资。若非庞雨等人控制着,估计他想要“借”走的物资多十倍还不止。
最后总共大约是签下了三四万两白银的欠条,解席都带回来交给会计部门作账了,原以为到了该向大明上缴税收年贡的时候,可以把这些白条放在里面取代一部分现款,但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直接把白条丢过去就够了,而且还不止抵扣一年呢!
眼下京城御膳房又提出要从年贡里扣钱,想这年贡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肥肉,这么一扣二扣的,大概根本就不会有多少剩下的。
“照这么看,我们以后大约连一分钱都不用付了,说不定大明还要倒欠我们的钱呢。”
委员会中诸人大都如此笑道,但茱莉对此倒并没有抱持太多期望:
“那些明朝官员不是傻瓜,当他们发现可以向这里要到更多钱的时候,一定会提出修改经济条款的。不过到那时候,我们也可以提出相应的新要求来……”
看着委员会的各位同仁,茱莉展颜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