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中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一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一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一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一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一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一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一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随后就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袁大人惩办无籍流民,乃是整顿地方,强化民风的正事,怎么被你们搞成撂地画锅了?这是津门县衙门,不是北大关戏园子,还要不要点规矩了?”
说话间,这人已经一路前行,分开众人,来到站笼之前,打量了几眼赵冠侯“就是你,在这带头闹事,对抗官府?”
赵冠侯这时也看清楚,来人的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肩宽背厚,浓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极是威风。
来人的穿戴与那些官兵不同,头上戴着俗称喇叭式的大金红缨官帽,顶戴上镶有水晶,穿一件天蓝色武弁服,下摆各处绣有云纹,胸前则是一只飞熊补子,证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里一边悬挂着西式指挥刀,另一边则挂着真皮枪套,露出一截手枪短柄。
另外一点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扳指,那人边说话边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的这枚扳指,手指翘起来,一副耀武扬威的派头。
几名士兵及衙役见了这人,忙跪地磕头,连声喊着“给李哨官磕头,李哨官高升。”围观者中,则有人高声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么着,这关笼子唱戏,还犯了大金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