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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定离手!买定离手!”老姜呼喝着将手中倒扣在一起的两个陶碗摇得哗啦啦的想。这货现在每天坐庄,面前的刀币堆得老高。看来正在大杀四方中,旁边几名喝过酒的老兵油子负责看场子。郑彬这小子非常狗腿的转职干起了出纳,看样子数学很糟。刚才硬是少给人算了一半的铜钱,那货居然嘴咧得老大只知道“呵呵”傻笑。那表情,跟赵本山演的吴老二一模一样。

十几堆大火足足烧了五天五夜,云玥很难想象到底烧了多少尸体。估计当年的纳粹也就这水平了,野狼与乌鸦没命的奔逃。再也不肯来这里觅食,这些家伙不怕尸臭好像很害怕焦臭。

民夫们在挖坑,这是云玥的新指令。骨灰刮得到处都是,有些没烧干净的更是可怖。大太阳天底下都看着瘆人,连那些杀惯了人的老兵,都不敢去看。更不要说晚上,若是误入里面估计能吓疯一两个。

“你小子就是事多,下一场雨什么都盖住了。还用这么麻烦!”山顶的厨房里,安平君端坐在马扎上。他现在很喜欢这种纯实木精品小马扎,粗粗的麻布坐在屁股底下很舒服。有了这玩意,谁还玩跪坐那一套礼仪。那他娘的简直是在受罪,安平君的马仔现在都是随身携带。只要君上想坐,马仔立刻便会给君上支好。

云玥一边吩咐郑彬切肉丝,一边瞄着这位马仔。宽大的额头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一直开到眼角。蚯蚓似的伤疤扭曲的趴在黝黑的皮肤上,显得更加狰狞可怖。

这货长得极丑,但眼睛却很好看。好像传说中关二爷的丹凤眼,没事儿便四下寻摸机警得好像一只狼狗。他的手好像总是在腰间转悠,有一次一只野狼忽然窜出来。还没到安平君一丈之内,便被抓住脖子也没见怎么动作,随手一扭那野狼蹬蹬腿便挂了。

安平君正在吃云玥捡回来的野山核桃,石头一样硬的核桃那狼狗随手一捏,坚硬的壳便碎裂开来。安平君就在小案几上,挑核桃仁吃。

“小子,安心做你的吃食。别打坏主意,穷奇跟着老夫多年。不是谁都能驾驭得了的,还是收了心给老夫做一碗面条出来。老夫知道昨日后勤营给你送来了面粉,一袋麦子磨出来的东西居然要老夫十贯钱。简直是在抢钱。”

对老军头来说,赵国境内对他就没有秘密。至于什么知识产权什么专利保护,对他来说就是个屁。呃……或许屁都不如。因为丫就没那个概念。

无聊的日子里,云玥连信都收不到。只收到了乌兰给自己做的一双鞋子,针脚那叫一个细密。有些地方甚至有血迹,一定是刺破了手留下的。每每看到这双鞋子,云玥的心中便是一暖。有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这操蛋的年月,百分之五的人是半文盲。剩下的,那他娘是纯文盲。别说识字,六国的文字都没有统一。好多地方还在用鬼画符似的篆字,即便是用隶书写的文字。云玥也望洋兴叹,因为他娘的意思跟后世千差万别。

对于书信这玩意,云玥一是靠猜二是靠蒙。能准确理解书信中的意思,那简直就是他娘的奇迹。

看看人家乌孙大掌柜的信就简便多了,这货送来的信是在画画。一个面貌凶恶的家伙,看着很像安平君说的穷奇。手中拿着一坨好像大便一样的东西,还专门找来不知名的东西染成黄色。希望这货用的不是大便,不然云玥回去会将这张锦卷塞进乌孙季长的嘴里。

安平君还算是个好顾客,到底付了钱。十贯钱对他来说就不是个事儿,估计兴致来了随手打赏下人也有这个数。赵王的叔叔,这样的土豪不坑他坑谁去。

云玥听到穷奇这名字就纳闷儿,好像很熟的样子。见到了画才想起来,远古四大凶兽之一便是穷奇。外貌像老虎,大小如同牛般,长有一双翅膀,喜欢吃人,更会从人的头部开始进食。

这货一定是起的化名,百家姓里面有姓穷的么?上辈子见过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就他娘的没听说过一个姓穷的。姓富的倒是听说过几个,听说都是正经八百的八旗子弟。满清八大姓之一的富察式演化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