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扎木合做交易之前,钱不离下令在各地兴建马场,但这种事情有一个前提,就是绝对不能毁坏已有的耕田,选一个合适的地址成了难题,而沈氏的马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燃眉之急。
现在马场中养了四万匹骏马,这已经是沈氏马场的极限了,再多就容易对马场的环境造成破坏,钱不离知道还有一种学问叫生态学。
一匹银白色的骏马从远方急驰而来,其后跟着一大群人催马直追,银白色骏马上的骑士看样子跑得性起,可是后面那一大群人却显得神色慌张,双方一驰一追,距离越来越远了。
一口气跑到了平顶山下,钱不离才勒住了银白色的战马,舒畅的吐了口气,等了片刻,后面那一大群人才追到,纷纷跳下战马,涌了上来。
“大将军,您没事吧?”马场的场主走在了最前面,他的名字叫胡天明,是顾坚的亲信,虽然见识过一些大场面,但钱不离身系一国之安危,要是在他的马场出了点事,纵使别人能饶过他,顾坚也绝不会手下容情,看到钱不离纵马狂奔,他的心差点从嗓子里跳出来,又不敢让钱不离看出他有什么不高兴的神色,还得陪出笑脸,可怎么看都象是苦笑。
“你以为本将军是弱不禁风的书生么?”钱不离笑道。
“那是、那是,大将军英明神武、天下……”
“免了!”钱不离一听‘英明神武’这几个字就会想起某位闻名的神龙教主,没办法,他那一代多多少少都受过武侠书的影响:“这马叫什么名字?确是神驹啊!”
“回禀大将军,此马名翻羽,乃是场中几匹良驹之一,只是……只是性子有些暴躁,大将军,您快……要把卑职吓死了!”胡天明陪笑道。
“场中还有什么好马?”
“大将军稍等片刻,末将的人就会把那些好马带过来了。”胡天明一边说一边回头张望着,刚才在追钱不离的过程中,和他手下赶回来的牧马人走了个擦肩而过,他知道身为将领者大都喜欢好马,所以已经派人去通知手下的牧马人追上来了。
马场的人把钱不离当成了易碎的瓷器,程达、阎庆国等亲卫的神色却很平淡,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战争本就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钱不离又总是剑走偏锋,比纵马狂奔危险无数倍的事情钱不离都做过不少,这种事没必要大惊小怪。而且世界上哪里有一个怕骑马的将军?!就连武技不佳的李霄云现在也精通骑术了,这不能算本事,而是一种必备的能力,象有眼睛才可以看、长耳朵才可以听一样,骑不了马还当什么将军?!
时间不长,马场的放牧人牵着十几匹骏马走了过来,不知道那些骏马的‘实力’到底怎么样,从外相上看,倒是一匹比一匹漂亮,黑的黑得浑身发亮,白的白得纯净无比,红的象正在燃烧的炭火,让人越看越喜欢。很显然,牧马人对这些骏马照顾得也是非常周到,再厉害的神驹也不会给自己梳理鬃毛,可这些骏马浑身上下连一根杂毛都找不到,蹄子上也没有泥污等物,看样子牧马人都下了大功夫。
钱不离跳下战马,走了过去,四下看了看,走到了一匹褐红色的骏马旁,其实这匹马的毛色并不好看,被其余的骏马比了下去,吸引钱不离的,是马背上有一副镶嵌着金边的马鞍,马镫等物也很齐全,其余的骏马身上却什么都没有。
那骏马有些警觉的退了两步,钱不离笑了笑,伸手抓住缰绳,用力一拉,翻身跳上了骏马。
胡天明大惊失色,狂叫道:“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