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柄柳叶刀递过来,甘凤瑶顺手刺进一个敌人的心窝,也不抽出,只大吼:“太轻,不爽利!”
又是一把刀递过来,刀背厚实得令人发指,正是少见的方头砍刀。
这种刀刀头厚重,下劈时力道大,不易回手。以前甘凤瑶练过一阵,却死活也使不好。
如今,在这种人挨人人挤人的战场上却异常犀利,当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他一刀将一个举着小圆盾的建奴劈得连人带盾跌坐在地。
甘凤瑶发现建奴的力气也不是那么大,就笑道:“好刀,谢了,哥哥!”
递刀过来的那人是个秦军悍卒,说着一口浓重的关中方言:“小弟兄好大力气,好强的武艺。看你铠甲和战袍,即不是额们三秦汉子也是不是山东豪杰,恕我眼拙,还请教。”说话中,手中长矛下刺,将那个跌落在地的建奴刺得惨声长嘶。
甘凤瑶:“哥哥,我可不是秦军和山东军的,我是宁乡军。”
“啊,你是宁乡军的好汉,难怪了。”那人一脸的崇敬。
听到这话,甘凤瑶骄傲地将胸膛挺起:“吾乃小公爷麾下贴身侍卫甘凤瑶是也!”
“好汉!”若不是手中提着长矛,那人只怕要竖起拇指了。
高杰和刘春此刻已经化身饥饿的猛兽,再加上甘凤瑶一夫当先,北路军当真是所向披靡。
雨点一般的矢石还在淋漓落到人群里,已经分不清敌我了。可双方的弓手枪手也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是以最快的速度将远程武器发射出来去拉倒。
看着越来越多,越战越勇的汉人军队,建州军都是面色惨然。他们乃是济尔哈朗临时征召的勇士,以前要么是王公贵族的子弟,要么是心腹奴仆。今日大家都打出了真火,若是正让敌人将北京整个地占了,自然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济尔哈朗说,只要坚持一夜,豪格就会带大军回援。看眼前的情形,这一夜是熬不过去了。况且,以汉人如今这般勇猛,只怕豪格在城外也未必能胜利。
建州,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