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家中在京城自有间宅子,且父亲大人派人在京城的人也有消息过来,说是已经联络了几位大人,叫你我一到京师就分别登门拜访。你先沐浴更衣,晚间随我去活动。”
“是,兄长。”汤问行点头说了一声是。
“你先沐浴更衣,今天晚上咱们要去见兵部武选司郎中,这人很是要紧,也是个不要打交道的。三弟你没在场面上走动过,不知礼数,且听我说说。”
“是,兄长直管说,我聆听教诲就是了。”
时间已到了崇祯九年六月初,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养,又或者汤问行真的被阎王爷遗忘了,身上的伤口竟然尽数愈合,长出新肉来。
又因为成天吃了睡,睡了吃,体重增加了许多,一张脸变得圆润起来。
只是天气实在太热,伤口上长出的新肉痒得厉害,既不敢伸手去抓,也不能洗澡。
等到了京城时,身上已经臭得不象话。
很快,就有下人送进来一大桶水和干净衣裳,并在一边小心侍侯着。
等汤问行一脱掉衣裳炮在热水里,不但两个下人,就连汤于文也吓了一跳。
如今的汤问行依旧是形销骨立,虽然瘦,可身上全却是黝黑的肌肉,在木桶里一坐,就如同生铁铸成一样。在他身上,满是斑斑点点的伤痕,乍一眼看过去,就如同潜伏在黑暗中的金钱豹子。
再看到他眼睛里的凶光,两个下人心中却是惧了,服侍他的动作也是格外小心。
看到大哥和下人们奇怪的表情,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痕,汤问行忍不住默默苦笑。是啊,他也没想到自己身上会有这么多伤。
胸口那个酒杯大小的疤痕不用想,自然是那把投枪留下来的。背心那一片是一斗骨黄龙的鞭挞所致。肩窝处有一处箭伤;肋骨中了一刀,留下了一道半尺长的伤口,估计骨头也被砍得裂了,一遇到阴雨天,就隐隐发酸。
左大腿有个烙印,那是在攻打泗州城时被铅汁烫的。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真是归来了吗,可我的心却依旧还在那片战场上……我宁乡军——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