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发,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发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发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一张弓,而不是一把弩。与弩相比,弓的使用难度更大,准确率更低。凭着弩射的基础,马悍估计用弓的话,可以站在八十码外(七十米)击中任何比飞碟大的正常移动物体,再远就没把握了。可若是骑马……能否射中三十米外的移动物体都成问题。
看到邓通笑脸后面眼中闪掠过的一道寒光,马悍知道,身为上官,邓通完全有权利命令自己出击,对方没有这样做,自己也不能不知好歹。最重要的是,既然已加入幽州军,尤其是斥侯曲,骑射就是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活命升迁技能。好吧,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一回,又回到青年时代,他还有大把时间。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更重要的是有天赋,还有什么学不会?练不精?
年轻,真好!
马悍似乎又有一种回到刚当帮派小弟时拼命三郎的感觉,血脉渐沸,绰弓在手,举臂一振,吭声道:“谁与我同去?”
立即有七名骑兵纵马而出,齐声呼应:“同去!同去!”
蹄声如雷,八骑卷起一股尘烟,奔向战场。
山坡上,邓通的细眼一眯,眼神如针。
马悍八骑一出现在战场,立即引起冀州军骑兵注意,当即分出十余骑,拍马迎来。双方尚在五十步之远,便同时引弓斜射,弓弦疾响,箭矢半空交错,各自落向目标。
冲锋放箭,对准头不做要求的话,多数骑兵都能做到,只是用于射击比较分散的小股骑兵,效果不太好。便如此刻,两轮箭矢对射过后,敌军只有三骑被射下马,而马悍这边,则坠马二人。
马悍也射了两箭,第一箭测距,落空;第二箭射中一骑兵头盔,但角度有点偏,结果头盔掉落,敌人无事。现在,双方距离尚有三十步,还来得及射最后一箭。
实际上,若马悍愿意,他可以使用速射,也就是连珠箭。连续开弓对他而言,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瞄准,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提高准确率。
弓弦已拉开,箭矢已就把,马悍在不断体会马匹奔跑的节奏,判断最佳发射机会。这样长时间拉弓瞄准,相当于把弓当弩来用,虽然准确度大为提高,却极为耗力,为弓骑兵之禁忌。一般情况下,一个体力正常的骑兵,连续射出二十箭左右,就必须退出战斗,休息恢复体力。设若像马悍这样长时间拉弦瞄准,只怕连十箭都射不到就会力竭。
马悍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愿意,他可以拉弦开弓一整天,手臂都不带打颤。他要的只是准确,正因他用了比他人多几倍的瞄准定位时间,他射出的箭矢,命中率自然也要比他人更为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