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入赘?这怎么可以!方应物感到脑海中记忆的阀门打开了,种种相关信息如同潮水涌了出来。
原来这邻村的王大户,和方应物的父亲方清之自幼也是相识的,关系尚可,都在中花溪村社学里读过书,算是小同窗。
不过王大户没读出什么成就来,方清之却撞大运中了秀才,一步从农家跨入了士子阶层。所以王大户当时就有了点攀亲的意思,何况王家小娘子和方家小哥儿都是相貌出色到十里八乡罕有的,被好事者誉为金童玉女。
但方清之一心死读书,满脑子求功名,所以不管家事,也不会利用士人身份经营,空顶着秀才相公的名头,眼看两次乡试落第后还是个穷酸,况且最近又失踪了两年多。
因而王大户结亲的心思就淡了下来,此时已经不太看得上方家了。他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儿,须得慎之又慎,怎么肯随便许人?便想要再扩大一下选婿范围,去其他乡里找些门当户对的富足人家。
不过虽然王大户从门户角度看不上方家,可王家小娘子却认准了秋哥。秋哥的温文尔雅,秋哥的俊逸潇洒,在一干乡村粗陋人物中实在显得鹤立鸡群、格外出众,附近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些都是她从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也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接受别的鄙俗之人做自己的夫君。
父女闹过几场后,奇思妙想的王家小娘子便拿出个“两全其美”的折中主意,那就是让方应物入赘王家。
对此王大户就没意见了,甚至还有点赞同。他没有儿子,若能找个方应物这样有着优秀基因的上门女婿当然很好,再好不过,于是便默认了女儿想法。
给别人当赘婿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的方应物听到这个要求后深感耻辱,当然誓死不从!
而现在的方应物,如果能不死一样不从!当即驳斥道:“你这样迫人入赘,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简直异想天开,绝没有道理,不要想我会答应!”
王小娘子却胸有成竹,一切尽在掌握般地笑吟吟道:“别忘了你父亲欠我王家三十两银子,抓你卖身到我家抵债都是可以的!若还不肯答应,今后有你的苦头吃!”
什么?方应物又一次大吃一惊。方才他还有点疑问,王大户家凭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现在则解开了谜团。
原来当初方清之出门游学时,曾找王大户借了三十两银子作为盘缠,于是便给方应物留下了祸根。须知父债子偿天公地道,只要王家使力气,让方应物卖身还债也不是不可以,即便告了官法律上也是能认可的,全看王家想不想了。
故而王大户和王家小娘子逼着秋哥儿入赘,简直理直气壮、简直势在必得!可是当初的方应物依旧誓死不从!
不过这种被逼入赘的耻辱感,深深地刻在了从前那个方应物的心中,直到现在还有拼命阻止的潜意识。
一晃便僵持到如今了,记起前因后果,现在这个方应物苦恼地长长叹口气。别人都是儿子坑爹,偏偏他家是爹坑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