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峰创造了多项第一,在华夏国的历史上,他将是第一个被公审的官员,也将成为第一个被最高行律院审判的官员,还是第一个落马的一地主政。
这些负面的光环一叠加,注定他这件事,要被颜政弄来大书特书,要让这件事成为一个标杆。
将来甚至要写上教科书,让后世的孩子都知道,曾经有个叫刘明峰的人,他是第一个被公审的官员,也是第一个被行律院公开判决的官员,他用亲身经历,为华夏国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完善证道。
为此,华夏日报特别开了一个专栏,向公众介绍鸡笼刘明峰案。
以新闻播报的方式,对整个事件进行回顾,并附带上一些官员的口供。
一时之间,刚过完年的华夏国民,都被鸡笼市的情况给震惊了!
最惊讶的当属各地官员,他们看完整篇报道后,连忙审视手头的工作,该砍的项目都纷纷砍掉,丝毫不敢再激进。
至于学生们,大多都是愤青,觉得刘明峰这个人,败坏了国府的形象,为官不仁有负君上的信任。
而结尾处指出,将对刘明峰进行公审和行律院审判,这一条反倒是没有引发很大的波折。
大多数国民不清楚,假如要走行律院这个程序的话,就说明在华夏国,乃是真正的以法治国。
国君无权宣判人的生死,只有法律可以!任何人的权力、财富、生命,都只有法律有这个资格剥夺。
若是国君真想让一个人死,那么只能通过国君的特别权力,增设一条法律,又或者说置国家制度于不顾,硬要行使国君特令,派出军队去物理消灭那人。
所以一些看明白的人,都对这事深深的震撼!
这种震撼来自于国君对宪法的尊重,他们隐隐相信,宪法就是根本之法,只要保住了宪法,那么在东秦,就将一直享受到宪法赋予的权力,这是国君也不能剥夺的。
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本主义,但是宪法开篇所述的人权条例,同样让他们不敢想象!
这些明白人一边敬佩,一边重新去翻阅宪法和华夏国各项法律条款。
更聪明一些的人,已经在找法律条文中,存在的漏洞!
他们明白,法律就是东秦最大的权威,弄懂了法律,道路将宽广许多。
当然,聪明人只是少数,更多的百姓只是多了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
刚出正月,刘明峰在鸡笼的公审大会就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