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姑娘,我们山水有相逢,就此别过。”王二狗这次终于收起了那贱嗖嗖的模样,规规矩矩行礼道。
“那告辞。”步筝也行了同样一个礼,说完便转身离去。
她刚刚注意到自己已经被好几拨人跟着了,自己身份特殊,任务特殊,总不能将无辜之人牵扯过来。
竟然有人跟着,正事就只能先拖一拖了,所以现在逛逛逛买买买就成了步筝的首要任务!毕竟自己难得清闲。
或许是女人本性暴露,加上自己不缺钱不缺金的,跟踪她的探子们可谓是集体崩溃,跟完这单立马辞职!
步筝走进一家布店,里面的的老板见她穿着打扮皆为不凡,忙跑出来亲自接客“我看这位姑娘气质不凡,想必唯有我店最好的料子才配得上姑娘啊。”
其实步筝这次出来,没带什么东西,就带些银两,还有梳妆台上的所有首饰,只是出来后有拼尽全力买买买,穿着可谓是日日不重样,且一日金贵过一日,倒也不显得俗气。
“我就过来看看,如有喜欢的,定会买下。”步筝敷衍道。
老板也识趣,便只站在一旁伺候,不再过去打搅。
步筝忽然走到一件成衣面前,这颜色款式看上去都颇为面熟。
“姑娘好眼力,这可是这两年来城中最时兴的款式,姑娘要不要试一试?”老板见步筝在这件衣服前立足许久,便上想着前介绍介绍。
“我只是看这件衣服有些许的眼熟,”步筝回应道。
“这可是照着两年前步筝将军结婚的款式来的,原本都只作婚服,后来她不是和离了吗,但这模样款式依然深受那些姑娘们喜爱,便经过修改,成了常服,虽说这面料做功不如宫中的,但也绝对不会输给那些达官贵人穿的。”老板笑着介绍道。
步筝用手摸了摸,是挺柔软的,不过若是穿上,也确实不如她大婚那日的婚服舒适。
“还不错,我成亲那日也是穿这款式的。”步筝看着有点走神,这话也算是脱口而出。
“哎呦,那我得改口称夫人了,夫人可还满意?”老板改口道。
步筝迟疑了一会,说道“还是称我为姑娘吧,我也离婚了。”
老板:“那它作为婚服还真是晦气,不过作为常服那便是件祥物啊!”
步筝:“此话怎讲?”
老板:“你看天下哪个女子不想活成步筝这般?巾帼英雄,为国出征,就算是与渣男夫君和离那也是潇潇洒洒,不带丝毫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