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你真的是躺在这家伙的嘴里一连飞了几千公里来到这儿的吗?听起来简直就像是神话故事!不过这头真大,怪不得你叫祂大头”
调整好了心情之后,妮可·罗宾对“大头”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看来她对丑陋的外形忍受力本来就比较强,这可能就是后来形成那种怪异审美观的内因吧?”
慕斯心中想着罗宾不幸的未来,嘴巴却没有停止介绍。
虽然有所保留,但光是高速飞行和改变地形这两点就足以让妮可·罗宾两眼放光。
而罗宾现在虽然还没有战斗经验,但是逻辑思维能力已经形成,仅从慕斯公开的这两点加上“大头”本体那硕大的块头就意识到这个大家伙的力量应该不小。
“洛克你敢独自一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也是因为有祂的保护吧?”
罗宾说出自己的判断之后,“大头”立刻向前弯曲模拟出类似点头的动作,又引来了前者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虽然小罗宾的笑声很好听,但见到自己的霍米兹居然在其面前贬损自己这个主人,慕斯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下意识地就冷哼一声自辩道:
“其实我自己也是很厉害的”
说着慕斯就捡起两块小石头往洞外一扔,然后也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两把手枪,一瞬间就“砰砰”打出两枪,准确地击中了那两块石头!
“好、好厉害!”,妮可·罗宾的嘴巴又一次地张得老大,慕斯的枪法精准自不用说,他的动作也麻利得简直难以看清,明明才这么小的年龄,是怎么练出来的这一手啊?
装完了逼,慕斯的脸上却并没有多少得意之色,因为他想起了自己这三年来苦练枪法的原因,“不是身体弱鸡,谁会去主练枪法啊?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一流超一流强者是只玩枪械的?就算贝克曼,人家也不是只会打枪啊?”
话虽如此,对于身体素质平庸,头脑却很发达,更有强大见闻色霸气的慕斯来说,枪械路线似乎还真就像是为其量身定制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