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醒轻轻拧了拧门把手,房门就开了,这哪是不让人进去的样子,真不想让人进去,谁会把门这么随手关上而不上锁。他通过这么一通自我说服,理直气壮走了进去。
很普通的房间,南北通透,下午阳光正好斜斜照到这边,整个房间亮堂堂的,徐徐微风从二十八楼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白色的纱帘轻轻起伏着。
仔细一看,又有点不一样,装修风格和这套整体性冷风的房子有些格格不入,以厚重的红木欧式家具为主,看起来相当“复古”。家具倒都是新的,只是款式很过时,起码得是十年前流行的了,这实在很奇怪。
秋醒看着看着,反倒觉得这房间有些熟悉,好像在哪儿看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他扫眼一看,眼睛余光瞥到了挂在墙上的一件衣服,就走了过去。这是一件阿玛尼的黑色羊毛大衣,十多年前的限量版。
他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过去也有一件同款,还是他刚跟宁锦铭在一起时,对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当时挺喜欢那件衣服,可没穿多久,就被宁锦铭不小心用烟头在袖子上烫了一个洞。他为此还跟宁锦铭大吵一架,衣服后来就没穿过了。
秋醒摸了摸衣服,很是柔顺,这也是他喜欢国际大牌的原因。他下意识伸手翻了翻那件挂着的大衣,翻开袖子时,难以置信瞪大眼睛,过了挺久才眨了眨,还拿手指捻着搓了搓。
袖子上一个洞,洞口周边硬硬的扎手,就是个被烟蒂烫破的。
秋醒脑子一个激灵,他把衣服取下来试了试,衣服穿在他身上完全合适。他干这行,不得不注意身材,尽管已经三十多了,他体重体态和十年前完全一样。
这就是他的大衣,过了十几年,为什么还会出现在这里?秋醒感觉自己心一下揪紧,然后剧烈跳动起来,他脱了衣服,顺手拉开了衣柜门……
双开门衣柜里,整齐挂着囊括了四季的衣服,每个季度只有几样,但从里到外--t恤、衬衣、毛衣、休闲西装、长裤、短裤……一应俱全。拉开下面的抽屉,秋醒忍不住骂了句娘,抽屉里是叠得规规矩矩的内裤和袜子,还有两条款式热辣的丁字裤。
无一例外,从外衣到贴身衣物,全是他十多年前穿的。这七七八八加起来,得有二三十样,不过他是马大哈惯了,自己丢了那么多衣服,竟然一点没有察觉。
他能察觉的是那段时间老丢其他东西,秋醒在这间屋子里翻找起来。
床头柜的雕花抽屉里,是他丢了的百达翡丽手表,这只手表二十几万,是他拿到第一笔片酬给自己的奖励。发现丢了后,他心疼了好久。
旁边的小丝绒盒里是一枚铂金钻戒,是宁锦铭送他的对戒,宁锦铭知道他弄丢了,还把他臭骂了一顿。
另一个抽屉里,找出来两条项链、一个手机吊坠、一撮头发,还有一个带着口红印的……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