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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答道:“没仔细瞧,但个头高,靛青的衣裳,对了,还是个左撇子。”

仅凭这些,还听不出厉害之处。不过连宵谨慎,立刻派人把曲谙找回来。

“什么?他去了新竹居?”连宵瞪大眼睛,他怎么都想不到曲谙会去那种地方,“大小小大他俩带他去的?”

“不是,是安公子自个儿说要去的。”家仆为难道,“还说瞒着您,否则不能尽兴。”

“好哇。”连宵咬牙,“他可真够有兴致的。你,再去叫五人,和我一同去新竹居将他接回来。”

然而,谁也不知,一高大的靛青色衣着男子,就站在医馆门边,将他们的话全都听入了耳。

曲谙这一边,青瓷走后又来了个金琴,正是曲谙在大堂所见的女子。

她比青瓷要放得更开,趴在曲谙的肩头为他唱歌,在曲谙的脸颊留下清晰的唇印,还想以唇渡酒。

曲谙笑着拒绝了,“我还是喜欢对着杯子喝。”

“公子,你对奴家怎就一点儿也不动心?”金琴嗔怪道。

“我的心脏有毛病。”曲谙认真道,“动心是会死人的。”

金琴只当他在开玩笑,咯咯笑着喂他酒喝。

这时,忽然有人破窗而入。

金琴吓了一跳,躲进曲谙的怀里。

曲谙看过去,来人一身靛青,面容阴翳,目光紧锁着曲谙,眼中缓缓浮现出复杂的疯狂,他冷笑道:“你果然没死。”

曲谙没见过他,却熟悉他身上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