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处理结果,全国公示。
闹市处刑,卖家不死,买家死。
自此,买家在大离朝绝迹。
正如史斌所料,从源头绝迹,没有买家, 就没有市场。
被判无期那帮拐卖孩子的人,也不值得庆幸。
判这么重,仅仅是不死而已,不值得效仿。
而且以前对任何犯罪的处罚行为,绝大多数都会给犯罪分子的家人留下基本的生活费。
极恶劣者除外。
但再怎么恶劣,也仅是处罚本人,不牵连家人的钱。
而拐卖孩子的人,是例外中的例外。
不但他自己的钱,要全部收缴。
就连他所有家属的钱,不管合法还是非法,全部没收。
想通过拐小孩挣钱,这条路算是封绝了。
再做这个梦,可就真是不划算了。
因为通过这个坏行为挣的钱要全部吐出来,就连通过其它合法途径挣的钱也要受到无限牵连。
而判无期的罪犯,你还想着待遇能有多好?
最脏最累的活全是他们的。
经年累月的锻炼下来,他们全成了清理马桶的好手。
吃饭,全年见不到肉。
素食也未必能管饱。
如果有看守或是狱卒恶意虐待犯人,被守夜人查到,是要严惩的。
而如果有人虐待拐小孩的犯人,没人管。
守夜人看见了也不问。
他们都心照不宣,不当他们是人。
只当他们是掏粪工具。
而且即使连杀人案被判无期的罪犯,都可以通过立大功,检举重大漏罪,以及改造态度良好等原因予以减轻处罚。
先减到二十年,再表现好还能减。
吕氏当政时,甚至有个被胁迫的杀人犯, 本心不坏,一直立功,一直检举,最后从无期减到只剩下五年。
最后这五年,吕氏要树立典型,皇帝还特批,为了表彰这样的积极配合改造的罪犯,允许每周吃一次酒肉。
被释放那天,全体狱卒都来看他,他向众人行礼,并保证永远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请大家监督。
走前三步一回头,不停作揖道谢。
当然要谢,因为是典型,狱卒着对他可好了。
没背景的人,还受到优待,这五年他过的其实非常快乐。
而且这典型树的越久,吕氏就越怕自己塌台。
如果把他减刑放了,他再犯罪怎么办?那不是打自己脸吗?
于是吕氏给他安排了工作。
他也配合。
后来还真遵纪守法了,娶妻生子,儿孙满堂, 活到九十八岁,善终。
这事和王伦那傻爹卖假银票那事,都是大离朝百姓茶余饭后最为津津乐道的事。
史氏皇帝通过对买家和卖家如此严厉的处罚手段,让那些恶人意识到,这条路真的不能再走了。
守夜人派发小册子,教百姓们如何更好的防备偷小孩的人渣。
并告诉他们,谁把孩子看丢了,本身就是马虎大意,是要受罚的!
受罚其实他们也高兴,也感激朝廷帮他们找回孩子。
而那些未曾丢孩子的人,见朝廷对百姓的事如此上心,史氏皇帝真是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对吕氏王朝的纠错决心,如此强烈!
百姓们心中都相信,大离朝一定会在史斌手上,变个样!
变的特别好,特别强!
因为他和他手下的守夜人是真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了!
而不是像其它昏君一样一天到晚只顾着吃饭喝酒玩女人!
既然皇帝对如何防备丢小孩,下了这么大功夫。
又对偷小孩子的人处罚的如何严厉。
这个社会痼疾,在历朝历代都未能根治,却在史斌手中完成了清算。
而民众知道皇帝对这种罪犯处罚的太狠,更加理直气壮。
于是在第二年,发生了三件极端案件。
先说第一件。
某村村民顾某,家中富裕。
孩子四岁那年走丢,被人贩子卖到远处的村民姜某家。
姜某是个天阉,生不出孩子。
而且他家里家徒四壁,有钱人家好点的狗窝都比他家暖和。
顾家这个小孩,四岁时已经有记忆了,这天渊之别的家庭境况更让他明白,这俩穷人不可能是他亲父母。
可是他要是敢回去,姜某就打他。
姜某买他的钱,也是偷来的。
顾某印象中,亲爹亲娘对他疼爱有加。
而这俩强迫他叫爹娘的家伙,满脸凶相,对他特别不好。
可他那时小啊,不敢反抗,只好忍气吞声的讨好他们。
但他不甘心就这样失去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