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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远离家乡的地方,大家都很寂寞。

一些女孩子不断的换男友,跟男人鬼混。

尤逍是她们垂涎三尺的最佳对象,他不仅早熟,高大英俊,还会很多东西,他玩重型机车,骑赛摩跟当地的□□分子在险峻的山道上比赛车,甩得他们连尾灯都看不到。

他参加地下乐团,跟一帮白人烟鬼玩重金属摇滚,将耳钉跟眉钉打得密密麻麻,刺刺青还能刺上他那张五官迷人的脸,就是觉得女孩们缠他缠得太烦了,所以他自毁,扮丑来让她们望而却步。

那时的他离经叛道到了极点。

华人在国外最喜欢拉帮结派,很多人看不惯他身上那种胎里拽的样子,说是拽王都不够贴切。

有一种拽,是胎里拽。

就是自打在娘胎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拽了。

经常有人找他麻烦,尤逍的拳脚就是从那时候练起来的。

他能跟人在街区里打架打一天,那时候他过的日子就是抽一条烟,打一天架。

也许越危险的,就是越迷人的。

就算那时的他恣意张狂,荒诞不羁,仍然有数不清的女孩子主动贴他。

因为她们知道他不仅长得帅,性子野,还是南市首富尤家的二少爷。

虽然那时候传闻家业不会给他继承,但他身上确实是流着尤家的血,知道他张扬狂妄,放肆乖张,她们都想跟着他玩最野的。

那时候,除了毒品跟性不碰,其它不犯法的刺激的事尤逍都碰了。

尤家的人已经打定主意放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