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远离家乡的地方,大家都很寂寞。
一些女孩子不断的换男友,跟男人鬼混。
尤逍是她们垂涎三尺的最佳对象,他不仅早熟,高大英俊,还会很多东西,他玩重型机车,骑赛摩跟当地的□□分子在险峻的山道上比赛车,甩得他们连尾灯都看不到。
他参加地下乐团,跟一帮白人烟鬼玩重金属摇滚,将耳钉跟眉钉打得密密麻麻,刺刺青还能刺上他那张五官迷人的脸,就是觉得女孩们缠他缠得太烦了,所以他自毁,扮丑来让她们望而却步。
那时的他离经叛道到了极点。
华人在国外最喜欢拉帮结派,很多人看不惯他身上那种胎里拽的样子,说是拽王都不够贴切。
有一种拽,是胎里拽。
就是自打在娘胎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拽了。
经常有人找他麻烦,尤逍的拳脚就是从那时候练起来的。
他能跟人在街区里打架打一天,那时候他过的日子就是抽一条烟,打一天架。
也许越危险的,就是越迷人的。
就算那时的他恣意张狂,荒诞不羁,仍然有数不清的女孩子主动贴他。
因为她们知道他不仅长得帅,性子野,还是南市首富尤家的二少爷。
虽然那时候传闻家业不会给他继承,但他身上确实是流着尤家的血,知道他张扬狂妄,放肆乖张,她们都想跟着他玩最野的。
那时候,除了毒品跟性不碰,其它不犯法的刺激的事尤逍都碰了。
尤家的人已经打定主意放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