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含铮抿着嘴笑,坐在陆明霄对面,“可能真的白长了,放糖的时候总是想着少爷,就觉得放多少糖都不如少爷甜。”他嘴上沾着一圈咖啡渍,不自觉地伸出舌头尖舔干净。
“叶含铮。”陆少爷面目表情地瞪着他,随手拿起一支钢笔,在酒店准备的便签上写了三个字。
叶含铮好奇地看了看,纤长的眼尾往上挑,漂亮的眼睛勾勾的,他以前也长这样,但好像稍微沾上一点情/欲的色彩,就变得不一样了,无辜地问:“怎么了?”
陆少爷抬手把那张便签贴在他脑门上,“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个流氓?”
叶含铮抬着眼往额头上看,发现陆明霄还真的给他贴了一张小流氓的标签,鼓着嘴吹了吹,没把陆少爷的恶作剧撕下来。又接着之前的话题问:“少爷说陆先生祭奠的不是故人,那......”
“是爱人。”陆明霄说:“不过去世很久了,那时候我还没出生。”
这件事情,还是从何耀那里听说的。
陆明霄从小没有妈妈,也曾经哭着喊着问过爷爷奶奶,妈妈去哪了,程书蕴开始还想编个童话告诉他,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或是妈妈去了天堂。但陆昊东似乎从来没有把陆明霄当成孩子,等他懂事了,就直接地告诉他,他是代孕来的,因为女方有夜盲症瞒着没说,所以遗传了。
至于为什么代孕,程书蕴也不清楚,就知道陆昊东应该有个喜欢的人,这辈子都不能忘的那种。
这个人是何耀的小舅舅,叫林诺,一诺千金的诺。
他和陆昊东是在辰溪镇认识的,那时他来姐姐家玩,认识了来姐姐家做客的陆先生,算是一见钟情,就怎么都不肯走了,拉着还是小朋友的何耀帮他追人,帮他送情书。
林诺长得好看,性格也好。整天围着陆先生转来转去,像一只叽叽喳喳怎么都不会累的小鸟,凶他也不走,骂他也不走,黏黏糊糊的,像个跟屁虫。直到有一天陆先生终于松口了,给了他同等的回应,林诺却突然,多了一桩莫名其妙的婚约。
不如私奔吧?他跟陆先生说,去哪都行,天涯海角。他们的关系没什么人知道,一起走了,也没人在意,权当是去旅游了。
两人跑了好几个城市,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捉弄,被女方发现了。
那时女方的父亲很有势力,抓走了陆先生,也把林诺关了起来。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到了结婚那天,林诺竟然满身是血地跑了出来,他穿着白色的西装,胸口别着一朵新郎的胸花,又拿出一朵给陆先生,别在他皱皱巴巴的衬衫上,嘴角也带着血,笑着说,这样咱俩就算结婚了。
“然后呢?”叶含铮有些难过地问:“然后他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