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夏成功拉着飘飘然的林风起进房间。
自从两人确定关系后,林风起就没在这间次卧睡过,但次卧的东西除了一些常穿的衣服,其它的都没转移去主卧,还留在原来的位置——包括书架上的那些书和林风起办公用的书桌电脑。有时他会回家加班。
书架上的书又重新整齐排列过,闻夏找到上次那个眼熟的日记本,问林风起:“你还有别的日记本吗?”
林风起默默地抽出另外两本。
“这么多?”
“……从小学开始的,”林风起说,“都在这儿。”
日记主人都这么大方了,闻夏哪有不从小学看起的道理。
林风起会写日记,最开始是因为学校布置的作业,他这么一说闻夏想起来,他小学时期,班主任也布置过一段时间的日记,当时日记是作为作业来写的,他不喜欢这种作业,所以日记里十篇有八篇都是胡编乱凑。
小学的日记本纸张已经泛黄,小孩子早期接触的都是铅笔,他小时候写的字说不上多好看,但在那个年龄段的小孩子里可以说相当端正了。
日记开篇就写着这样一句话:
“此日记本为林风起专属!”
闻夏看向身边的人。
身边的日记主人脸颊红红地看着那行字,抬手捏着耳垂说:“这是为了……不跟作业混淆。”
和闻夏一样,林风起也并不喜欢老师布置的日记作业。但写日记这个过程他很喜欢,像是在和自己对话,所有不想告诉别人、说不出口的话,都可以倾诉在日记里。作业不一样,作业是要上交的,别人会看见。
所以他有两份日记,一份是交给老师看的表面功夫,一份是自己的“私家专属”。
小学的林风起几乎什么都会往上记,日记内容写得满满当当,哪怕是路边看见一只蝴蝶、看见蚂蚁搬家、公交车上欸老人家让了座等等生活中的细小事件,他都会记下来。那是属于小孩子对世界天生的感知与好奇心,在他眼中这些随处可见的东西也那样美好。
但也不尽是如此。